老師揪學生頭髮致皮骨分離被刑拘,提出50萬私了遭拒

近日,河南平頂山9歲小學生老師體罰頭皮頭骨分離一事引發關注。5月5日,當事學生的母親女士稱,孩子住院17天后涉事老師常某才被停課,學校和涉事老師曾找到她,表示可以賠償50萬元,並提出三個條件:簽訂諒解書,不追究涉事老師刑事責任;保證校方不受牽連;後續不再繼續申訴。當時,她直接拒絕了對方的提議。

涉事老師已於5月1日被刑拘。平頂山公安局衛東分局當天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當事學生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5月4日下午,涉事學校的張副校長稱,學校已經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理,並彙報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處理結果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5月5日報道,苑女士稱,她的兒子小圓化名)今年9歲,在平頂山衛東區新華路小學上三年級。今年3月5日下午,在學校信息技術課上,因爲“講小話”,小圓被授課的常老師揪着頭髮,從最後一排座位上,拖拽到了講臺罰站。當時,包括小圓在內被罰的總共有三人,但其他兩名同學並未受傷。

“我兒子頭髮比較短,老師揪頭髮時他下意識後退了,老師以爲他在反抗,就又使勁拽着頭髮,把我兒子拽上了講臺。”苑女士稱,當晚回家後,孩子不停地說頭疼、難受,晚上孩子的頭皮就出現了腫脹的情況,腫得像雞蛋那麼大,摸上去軟軟的。

事發後第二天,苑女士向小圓班主任詢問此事,對方承認“揪頭髮到講臺罰站”的情況屬實,並稱當時可能用的勁比較大。

但休息了兩天後,孩子情況不僅沒有好轉,頭部腫脹反而變得更加嚴重。3月7日上午,苑女士帶着小圓前往醫院檢查,診斷爲皮下血腫。3月8日,小圓住進了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

當天,苑女士第一次與涉事的常老師進行了溝通。苑女士稱,雖然孩子的治療費用都是由涉事老師支付的,對方也表達了後悔自責的態度,但孩子的傷情超出想象,她無法原諒對方。

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小圓被診斷爲帽狀腱膜下血腫,共計做了7次穿刺治療,總抽血量達到1000毫升以上。

苑女士稱,因爲帽狀腱膜下血腫,小圓的頭皮和頭骨分離了,在多次進行抽血治療後,孩子一度貧血,爲此還輸了400多毫升的血。

3月29日,考慮到孩子無需再做穿刺治療,她便申請出院帶着孩子回家休養。如今,事發已近兩個月,孩子的頭皮仍不時疼痛

比起身體上的創傷,更讓苑女士擔心的,是孩子對於學校已經產生了恐懼和牴觸的情緒。苑女士說,小圓是家中獨子,從小到大,家人都十分寵愛他,此前孩子從未遇上過那樣的暴力事件

另據北京青年報5月4日報道,苑女士稱,“本來孩子學校挺好的,都是班裡前三,但因爲這個事,這學期基本就廢了,爲了不耽誤後續學習,之後可能還要復讀三年級,”並稱“孩子的意願是想轉校,換個環境。”

家長稱對方曾想以經濟賠償的方式解決此事

苑女士告訴極目新聞,事發後學校第一時間向他們道了歉,並且老師和學校領導也多次上門看望了孩子。但關於責任劃分,學校認爲系老師的個人行爲,是師德問題,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一直到3月25日,學校纔對涉事老師做了停課處理。”

小圓出院後,苑女士在警方的幫助下,拿着小圓的病例做了司法鑑定。4月中旬,小圓的司法鑑定結果出爐,顯示爲損傷構成輕傷二級。此後,在警方的協調下,她和涉事老師以及校方進行了一次調解,但並沒有達成一致。

4月26日,涉事老師再次找到苑女士,想要以經濟賠償的方式解決此事,並出具了一份協議書,稱願意賠償50萬元,但前提是她必須答應三個條件。

苑女士提供的電子版協議書顯示,涉事老師常某提出,等到確認其不受到刑事處罰時,再完成支付。在上述協議簽訂後,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某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已宣傳內容及時撤回等。同時,小圓今後再出現任何問題均與常某無關。

除此之外,協議還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但司法機關仍然追究常某刑事責任,那麼苑女士一方需退還全部賠償款項,並稱如果苑女士違反上述協議,有權要求苑女士一方進行雙倍賠償。

苑女士說,作爲一個母親,當時看到那份協議時她氣憤不已,當場拒絕了對方的提議,她希望涉事老師能夠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

涉事老師已被警方刑拘

5月1日,平頂山市公安局衛東分局出具了一份鑑定意見通知書,並將該通知書送到了涉事老師常某手中。當天,嫌疑人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5月4日下午,記者就此致電涉事學校的張副校長,她稱,此事學校已經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理,並彙報到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處理結果,同時,學生家長已經報警,警方已介入調查處理。至於學校對涉事老師的具體處理結果,張副校長稱不便透露。對此,衛東區教體局工作人員稱,對此事不知情,等節後上班再諮詢

記者致電衛東分局諮詢此事,電話暫未接通,致電辦案民警,對方表示不便接受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