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療養院未提供充足照護 監院要求衛福部、樂生檢討改進

監察院。(趙婉淳攝)

樂生院民日前赴監院陳情,要蘇揆心肝,落實保障院民續住與安養權利。監察院內政族羣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王幼玲調查報告,指衛福部及樂生療養院分級照護標準,未能滿足院民日常生活需要,應提供充足且符合院民實際需要的照護資源及支持服務,導入長照2.0及個人助理的資源。

依據《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規定國家應保障漢生病病患的終身治療及安養權益,樂生療養院執行院民安任務,應由公務預算補助相關照顧人事費用

監委王幼玲表示,衛福部2012年同意補助樂生療養院專職公費服員25人,2019年再增加爲27人,但該院實際僅聘僱20至24人,並未聘足。長照2.0實施後,國內照服員薪資提高,該院於2017年、2018年撥用醫療基金分別支付699萬、735萬元的人事費。

王幼玲指出,顯見衛福部補助金額的計算標準,未與時俱進予以調整影響醫院營運員工士氣,有欠合理,應予檢討改進。

王幼玲說,樂生療養院雖然已訂定院民照護分級辦法評估院民特殊身心狀況,並聘請24名照服員提供照顧服務,但截至目前,漢生院民95人,平均年齡逾80歲,照服員很難同時照顧到不同區域的院民,樂生療養院應研議協助院民申請及運用長照2.0服務或身心障礙個人助理支持的資源。

調查報告提到,樂生療養院對於院民提出院區內夜間緊急安全鈴年久失修、不瞭解自己於照護標準分級評估的失能等級等意見,多已進行處理,但處理結果仍與部分院民的主張有所落差。

另外,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劃規劃過程耗時,擬執行的「懸空陸橋工程屢成爲公民團體抗爭標的,衛福部及樂生療養院對相關意見或爭議的迴應說明,溝通未達效果,應妥善處理,並強化與院民的溝通及與公益團體的對話,提供院民實質參與計劃方案討論的機會,迴應院民主張,儘速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