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升許金龍交保北檢二度抗告成功 高院今晨撤銷發回

▲北檢二度抗告許金龍交保成功。(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樂升董事長許金龍涉嫌內線交易案二度裁定交保,臺北地檢署二度提出即時抗告,高等法院27日凌晨1時許裁定,撤銷2千萬交保併發回臺北地院更裁。

許金龍在樂升與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案破局後,就在國外滯留,23日與其他相關人士等50人遭北檢約談近30小時,隔日清晨就被聲押。但臺北地院第一次裁定以1千萬交保,檢方不服提出即時抗告,高院裁定發回更裁。

不過,臺北地院第二次以許金龍雖然有串證的可能,但沒有羈押的必要,26日凌晨裁定以2千萬元交保。但檢方認爲,如果不是許金龍在臺還有資產沒處理,在國外滯留期間可能就不會再回來,同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決定提出第二次即時抗告。

對此,高等法院認同北檢說法,認爲許金龍交保後還有充分的時間可以處理在臺資產,加上此案部分關係人紛紛潛逃出境,到時許也有可能逃到海外,因此在27日凌晨1時許撤銷2千萬交保的裁定,併發回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