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地價稅大幅調漲 中央、地方仍應堅持己見?

最近房屋稅與地價稅連續大幅調漲,引發各界議論紛紛,部分縣市擬以緩和的打折方式平息民怨,惟依舊有部分人士主張中央地方政府應堅持房產稅大幅調漲改革方向。就目前實際稅負,包括地價稅、房屋稅、交易稅均已大幅調高,而遺產贈與稅亦將由目前的單一稅率10%,朝10%、15%、20%累進調整。對於這一連串措施,可否說說您的看法?文.莊孟翰長期以來,本人一向主張房產稅應兼顧負擔能力經濟成長,不應淪爲政治操作議題

報載蔡英文總統日前拍板,透過老舊住宅更新來帶動內需市場,要求行政部門月底前提出規畫方案,對於安全堪慮的老舊住宅,給予足夠的容積誘因,鼓勵公股行庫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這項政策宣示當然值得肯定,惟當美國新總統川普全力拚經濟之際,蔡總統能作此政策宣示,可想其以房地產提振內需之急切。

此際正值中央及地方政府全面提高房產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增稅、房地合一稅等)以增加財政收入,又逢房價大幅下挫,而引來殺鵝拔毛之譏。

爲何一般民衆會對這一次房產加稅很有感?其因在於中央與地方擬一次性調高稅額,加以依市價課稅的政策方向也已逐漸明朗,這也難怪一般民衆普遍質疑稅負調高有無底限

現在不說清楚,大家除了不敢都更,連帶也不敢買房,按今年一~九月全臺買賣移轉十七.五八萬棟推算,全年可能只有二十三萬棟之譜,將創下二十五年來新低,屆時最直接的衝擊除稅收之外,關聯性產業亦將遭受重創,連帶期望藉都更帶動內需恐將落空。

以前都更戶最直接的問題是「一坪換幾坪?」現在則是「都更後一坪的稅要繳多少?」在沒有明確答案之前,都更必然難上加難。

而爲了讓讀者能深入淺出瞭解其影響,前期說明地價稅,本期則着重房屋稅這項稅制現況和其爭議性,提出可行的解套方案。

經濟議題不是零和遊戲

民國百年以來,政府爲抑制投資客炒作房價,大幅調高非自用住宅累進稅率,雖然成功壓抑房價,不過這種「齊頭式」的增稅,卻也帶來房地產市場的全面衝擊,在全面加稅情況下,持有成本大幅增加,尤其現階段景氣轉折極爲明顯,房價持續下跌也是公開的事實,持有房產成本驟增,導致交易量驟減,政策如有失誤,恐將進一步導致資產逐年縮水,甚至有淪爲負資產之虞

當前一般民衆最感疑惑的是,最近大幅增加房產稅是否只是開端而已?按內政部和財政部刻正建立溝通平臺,旨在研究運用實價登錄大數據資料,制定不動產持有稅的稅基,雖然主管機關沒有明確直講,其實方向很清楚,未來房屋稅的稅基─房屋評定現值與地價稅的稅基─公告地價,最終將逐漸「接近」市價。

而更值得重視的是,房產稅制改革是否應兼顧經濟成長?

房屋稅全面加稅 已淪爲打房工具

對於稅負一事,本人一貫立場是贊成稅制改革,不論是持有稅抑或是交易稅,國民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現在經濟景氣不佳,一般人民薪資所得倒退十六年;根據調查資料顯示,房仲與書局、醫美、證券、健身、飯店幾乎淪爲六大慘業,影響所及,連黃金店租都急跌三成,可由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與仁愛路四段陸續出現一樓空置店面,在在顯示當前房仲經紀面臨失業率大幅攀升困境。

房價飆漲在這一波稅制大幅調整後的確達到壓抑效果,卻也造成相關行業急遽萎縮,光去年整體房仲結束營業店數就高達一千三百家,且今年全年買賣移轉棟數更可能萎縮至二十三萬棟,創近二十五年新低。

再看臺灣房地產的持有稅與交易稅堪稱全世界最複雜的稅制,政府不思整體性的規劃改革,只圖便宜行事,以民國103年7月1日稅基調整後的房屋稅計算公式來看,公式中出現兩次路段率,明顯出現重複課稅現象。此外,對只有一戶的自住者普遍性增稅,亦使基層民怨不斷升高。如今主管機關高舉「居住正義大旗,不僅未兼顧負擔能力,卻在匆促中擬訂一連串的全面增稅政策,終致原已相當複雜的房地產稅制更是疊牀架屋,陷入難以回頭修正泥淖

緩和漸進 併兼顧負擔能力與經濟成長

現階段政府打着居住正義大旗對不動產大幅加稅,各地方政府多針對新房屋提高標準單價或路段率,拉高房屋稅稅基,部分縣市甚至回溯既往調整中古屋標準單價,引發民衆對政府變相加稅層層疑慮。

波調高不動產持有稅後,地方政府財庫大豐收!統計今年前九月全國房屋稅累計已課徵722.3億元,超過全年度預算5.9%;另六都合計金額高達570.5億元,佔全國比重近八成,其中,北市課徵金額達151.4億元居全國之冠,新北市也超過百億元。

在上半年房屋稅震撼後,今年公告地價再調升高達三成,使得十一月份課徵的地價稅「更加有感」而再度引發新民怨,爲減輕民衆負擔,六都雖全都決定採行分期或緩繳措施,惟恐亦於事無補,畢竟還是要多繳稅。

再看看稅單附註內容,大都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或代繳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試問一般民衆感想如何?

由於目前外銷景氣不佳,提振內需成爲大方向,不僅蔡總統看重房地產產業,各界也都一致關注景氣急遽轉折,因此,稅負加重宜從長計議,不僅應緩和漸進,更應兼顧負擔能力與經濟成長。而現今稅制結構性改變,在房產稅四箭齊發,未來房市將呈V型快速反彈?U型緩步回升?或L型長期下挫發展趨勢?仍是未定之天。

因此,對策略性產業長期持有之不動產,應制定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稅率;此外,對都市更新後原住戶在原有面積內之房屋稅與地價稅,應予特別優惠考量,以利都市更新之推動。再如修正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七條,重劃地區內土地,自重劃完成日起,減半徵收二年地價稅之規定,建議中央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延長減徵期間,再緩步恢復全額課徵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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