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房價所得比 幾倍才合理

文/洪寶山(理財週刊發行人)

勞動部日前舉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勞資雙方歷經史上最長的9個小時協商,最後拍板敲定,建議政院明年起基本工資月薪現行2萬2千元調高到23100元,時薪也由140元調高至150元,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這一調整讓勞資雙方爭論不休,然而真正攸關勞工生活的是可支配所得,這纔跟能否租得起屋、買得起房、付得出貸款有直接相關。

所謂可支配所得,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制的可支配所得資料定義爲所得收入總計減去非消費支出,非消費支出指的就是由利息賦稅支出及經常移轉支出所組成。

臺灣景氣陷入低谷,現在就像爬山一樣,慢慢往上爬,今年第2季經濟成長率概估爲3.29%,是2015年來同期新高,已連續4季突破3%。低薪情況也逐步獲得緩解,第1季可支配所得增幅年增1.69%。當然,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因爲相較於高房價,目前居高不下的房價所得比,讓年輕人望屋興嘆,纔是最大的問題

房價所得比是用來衡量家庭購屋能力全球性指標,全臺灣房價所得比從2002年4.4倍,2016年上升到8.5倍,臺北市則從5.8倍漲到15倍。這15倍的概念就是平均年所得約160萬元的雙薪家庭,必須1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到臺北市30坪、每坪80萬元的新屋國際衡量標準房價所得比約3到5倍較爲合理,這是由中位數實價登錄房價除以中位數所得到的倍數

營建署還有一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貸款負擔率比例越高,表示房價負擔能力越低。根據8月初發布今年第一季房價負擔能力,全國貸款負擔率37.25%,季減0.33%,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在略低等級。

日本東京也和臺灣一樣有着高房價問題,近幾年「以租代買」蔚爲風潮空屋率越來越高,新屋房價所得比降至10.68倍,也是近5年來首次下滑。

房價所得比要向下修正,必須有兩個要件,一是房價向下調整,另一是所得提高。從過去經驗來看,通常會在市場盤整期幾年間逐漸同時調整。健康的調整應該是所得提高,過高房價適時修正,而不是刻意打壓房價,對經濟纔是正向的發展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理財週刊》939期,便利商店及各大書店均有販售www.moneyweekl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