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稱我國爲「第二共和」 總統府3疑問回擊

李登輝稱我國爲「第二共和」,總統府3疑問回擊。(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前總統李登輝新書中指稱現在的中華民國是「第二共和」(New Republic)」。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18日3問李登輝,包括歷任總統都是宣誓效忠同一部憲法,何來「第二共和」之說呢?還是新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不該在同一部憲法下宣誓就職?以及除非臺灣制定一部新憲法,否則怎麼可能成爲「第二共和」?

李登輝新書「餘生:我的生命之旅與臺灣民主之路」,是李登輝2014年6月在日本出版「李登輝送給日本的話」一書的中譯版本,他在新書中以「釣魚臺列嶼與日、臺、中」專章,提出對釣魚臺的看法,明確指出「釣魚臺列嶼不歸屬臺灣,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並批評游錫堃把釣魚臺列入宜蘭縣城鎮管轄,「再也沒有比這更愚蠢的事了」,也指稱現在的中華民國是「第二共和」。

對於李登輝第二共和的說法,陳以信強調「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從1912年開國至今已逾105年,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絕不是甚麼「第二共和」,批評李登輝的「個人看法」,根本缺乏事實與學理上的依據。陳以信指出,《中華民國憲法》自民國36年公佈施行後,憲政秩序穩定運作迄今並無改變,行憲後的歷任總統都在此部憲法下宣誓就職,包括李登輝、總統馬英九、未來蔡英文也會如此,他反問,既然每位總統都是宣誓效忠同一部憲法,又何來「第二共和」之說呢?「難道李前總統竟會認爲,蔡總統當選人不該在同一部憲法下宣誓就職嗎?」對於外界有人引法國第五共和爲「第二共和」解釋,陳以信則說,其實法國自1792年建立第一共和後,最後纔在1958年制定第五部憲法,而成爲「第五共和」,他質疑,除非臺灣制定一部新憲法,否則怎麼可能成爲「第二共和」?李登輝書中再次提及兩國論,陳以信就說,民國80年時李前總統主導修憲,新訂「憲法增修條文」,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政治定位兩岸爲對等政治實體,在法律上將中華民國分爲自由地區大陸地區,中華民國不可能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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