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主張「兩國論」 走出「一中原則」認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李登輝辭世,享耆壽98歲,他是臺灣首位民選總統,任內政治主張兩國論」,令當時的兩岸關係陷入緊張,也因此被稱爲「臺獨教父」。

▲前總統李登輝。(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李登輝於1990年到1995年曾派密使蘇志誠與中國國臺辦代表密會20多次。李登輝在這幾年間的交流發現,中國談判時只堅持對自己有利的「一中原則」,壓迫臺灣在國際生存空間,也等同被迫其他國家認同中國所主張的「一中原則」,忽視中華民國的存在。

在中國強行主張「一中原則」的狀況下,企圖迫使臺灣走向「一國兩制」,於是衍生出後來由李登輝提出的「兩國論」,主張臺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李登輝於1999年7月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將兩岸關係定位爲「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也就是大衆較爲熟悉的「兩國論」。

李登輝說,「有別於綱領以及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等一廂情願式的國民黨政策宣示,實際上的歷史事實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政權成立以後,從未統治過中華民國所轄的臺、澎、金、馬。」

李登輝認爲,「我國並在1991年的修憲,增修條文第十條(現在爲第十一條)將憲法地域效力限縮在臺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統治權合法性;增修條文第一、四條明定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民意機關成員僅從臺灣人民中選出……使所建構出來的國家機關只代表臺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只來自中華民國人民的授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完全無關。」

李登輝強調,「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箇中國』的內部關係。所以,戰爭既已結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中華民國視爲『叛離的一省』,有昧於歷史與法律上的事實。」

專訪當中《德國之聲》問及,在宣佈「臺灣獨立」及「一國兩制」之間是否有折衷方案?李登輝表示,「中華民國從1912年建立以來,一直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又在1991年的修憲後,兩岸關係定位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所以並沒有再宣佈臺灣獨立的必要。」

「兩國論」的主張在臺灣政壇上,獲得民進黨與國民黨的肯定,更有不少獨派人士稱讚李登輝是「臺灣國父」。此外,民進黨1999年黨綱中的《臺灣前途決議文》也以承認中華民國的兩國論爲基調,作爲日後的執政基礎

李登輝:●1923年1月15日出生●臺北市院轄市)第4任市長(1978年6月9日-1981年12月5日)●臺灣省第11任省主席(1981年12月5日-1984年5月20日)●中華民國第7任副總統(1984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國民黨第2任黨主席(1988年7月27日-2000年3月24日)●中華民國第7(繼任)、8、9任總統(1988年1月13日-200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