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提供住宿會館 網譏王定宇分租單身女子...白癡才相信鬼話

顏若芳定宇。(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已婚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9日遭爆出同居同黨「小17歲」發言人顏若芳,一週內前往女方臺北的住處高達5次。事實上,立法院有提供會館雙北以外的立委作爲休息處,且均備有個人套房,每人可登記2間,日前雖有規劃整修,但並未展開動工,目前仍有提供立委住宿

第7屆立委減半前,立法院共有225名立委,當時設有臺北會館、大安一館及大安二館3間立委住宿宿舍,當時規定雙北地區以外的區域立委都可申請住宿。

不過,在立委減半,加上高鐵通車後,住房率開始直線下滑,2012年,立法院決議將大安二館繳回給國產局(現國產署)。

臺北會館位於北市博愛路植物園旁,目前有42間房間供立委住宿,大安會館位於大安路二段,該館則有72間房

立法院總務處表示,大安會館及臺北會館,均備有個人套房,供雙北以外以外委員以登記方式住宿,不提供非登記住宿委員臨時借住。每位委員登記以2間爲限,房間位置於委員登記後,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會館大門原則定於上午6時開啓,午夜12時關閉。

由於臺北會館和大安會館都已使用2、30年,立法院預計編列上億預算,全面整修翻新2棟住宿會館,但並未展開動工,目前仍有提供立委住宿。

根據週刊報導,已婚的王定宇經常留宿顏若芳住處,次數頻繁,最高一週有5天留宿顏家,甚至連妻子李淑吟生日當晚,王定宇也是住在顏家。

對於週刊爆料,王定宇表示,因顏家有多一間空房,「我分租在臺北當休息處而已」、「有要過夜或要休息纔過去那邊,就一個客廳兩個房間,我分租一個」;顏若芳也同樣迴應「那間房子我有分租房間給王住」。

不少網友涌進王定宇臉書留言嘲諷,「委員真辛苦,早上上班,晚上上發言人」、「定宇兄,昨晚睡不好嗎?」、「分租房間也是你的工作之一嗎?」也有網友要他出面解釋清楚,「已婚立委放着立院提供的套房不租,卻去分租單身女子房子,白癡才相信這種鬼話」。

《立法院住宿會館管理要點》108.10

1.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住宿會館(以下簡稱本會館)之管理,依本要點之規定。

2. 本會館包括大安會館及臺北會館,均備有個人套房,供設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委員以登記方式住宿,不提供非登記住宿委員臨時借住。每位委員登記以二間爲限,房間位置於委員登記後,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3. 住宿本會館以委員及秘書長本人爲限,其配偶及直系親屬至會館探訪時,得暫時住宿。

4. 委員不得將房間供非委員使用。會館管理人員對不合住宿條件之人員得拒絕提供服務,並請其離館,以維會館之住宿品質及安全。委員臨時需要借宿其他委員房間,應事先商洽對方同意後,始得借宿,並以委員本人使用爲限。會館房間及內部設備配發後,由委員自行保管使用,不可任意增建、改建或變更房間隔局。

5. 委員卸任時,應於十五日內遷出。任期屆滿時,應於任期最後會期休會後十五日內遷出,必要時應配合公務需要遷出,俾整理新任委員進住。

6. 委員親友來訪,由櫃檯人員登記後通知委員在一樓會客室內會晤。如委員願在房間接待時,應請委員親自囑咐櫃檯人員陪同接進及送出。

7. 會館內不得飼養寵物,亦不得於房間內炊事,以維護環境整潔安寧及安全。

8. 盥洗用品實際需要向服務檯領用。

9. 使用過之房間每日清潔一次,牀單、被套、枕頭套視實際使用情形換洗,且至少每星期換洗一次,未使用之房間,每二星期換洗一次。

10. 委員需洗衣物由服務人員代爲送洗,費用自付。

11. 大門原則定於上午六時開啓,午夜十二時關閉,委員如需早出或晚歸請通知值班人員開門。

12. 會館內房間各項寢具桌椅電腦等固有配備,不得任意遷離,以利財產管理。

13. 本院新增或借用會館之住宿管理,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14. 本要點經院長覈定後施行。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修正之規定,自一百零九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