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人權院的第一道試金石

英文(右)與身兼人權主委監察院陳菊(左)一同比臺灣人權upgrade。(鄭任南攝)

民主制度植基於人民理性。但是由於人類智能不同,有才智愚劣的差異,若要使民主政治得以落實,並朝較品質發展,間接民主與意見溝通乃有其特殊之重要性。經由間接民主,可以選舉才智出衆的人士代議政事,自然可以提高民主政治的品質。

言論不受箝制,人民的意見允許充分表達時,民衆乃可以依理性判斷各個意見的好壞、高下,漸次形成共識。當言論受到保障之後,至少在言論所及的地區可以從而產生成熟的決策。此後,若能經由有組織的傳佈,可使意見受到最大多數的支持。因此,集會結社新聞自由成爲傳佈意見有力方式,也是民主制度基礎訓練人民尊重他人發表言論,訓練人民勇於發表言論,訓練人民善於利用會議溝通意見,訓練人民利用媒體得到充分資訊,與訓練人民理性判斷,是確保一個高品質民主制度的根本。

觀察最近政府的作爲卻正朝向民主政制堅持原則反向操作。政府爲何要大量採購武器?兩岸軍事實力究竟如何?政府要准許美國萊豬進口,卻不說清楚爲什麼要進口。民進黨強行讓攸關萊豬進口的9項行政命令全部在立法院通過准予備查,卻不說明何以萊豬不會影響人民健康,只會利用政府公權力強力圍堵反對言論。非但對個別反對者進行各種形式的制壓,更對長久持反對政府言論的電視臺予以撤照。這種法西斯的掌控方式,蔑視《世界人權宣言》基礎的四大自由,完全侵奪了人民的言論自由與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國各級政府及其公設基金會進行政令宣傳,長久以來都用直接置入行銷,或以獎補助間接壟斷言論。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政府涉及新聞置入性行銷應明確標示爲「廣告」,而不應使用「廣編特輯」、「專輯」、「專題」等名稱。就是要避免以人民納稅經費,用於推動政令而對人民進行洗腦。早於馬政府時代,第四屆吳豐山監察委員100財調0137調查案,就曾具體糾正在案。蔡政府掌政以來,全面掌握行政、立法、司法之後更是變本加厲。人民沒有言論自由,社會大衆失去了知的權利

蘇偉碩醫師發表質疑萊豬的專業言論,卻接連收到國家以不對等的力量,透過媒體、網路曲解、攻擊、打壓、恫嚇其言論自由。爲此,蘇偉碩25日向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具體提出陳訴。此案將是監察院轉型爲人權院的第一道試金石

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受訪時,針對蘇偉碩的陳情案指出,蘇偉碩現在行動自如、發言自由,「他今天有受到什麼立即的迫害嗎?」但人權之侵害恐怕不僅止於桎梏行動與禁制發言而已吧?

我們寄望蔡政府莫忘初心,更希望監察院秉持捍衛人權,能切實做到制度上進諫施政違失之責,讓社會大衆得以充分掌握不同意見,讓人民理性判斷事實真相,不允許因不同意見而受霸凌,不允許因不同想法而生恐懼。

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法研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