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開庭稱原想找黃國昌幫忙 怨郭克銘把事情搞砸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就時代力量前黨主席永明期約賄賂部分,今傳太流董座恆隆(圖)開庭。(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集體貪污案,臺北地院審理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期約賄賂部分,今(21)傳喚太流前董座李恆隆。李說,他將遊說任務發包給郭克銘原以爲郭會黃國昌結果卻是找徐永明,而且還把事情搞砸,讓他很不滿意,覺得郭只是在吹牛

法官今詢問李恆隆,指偵查期間的供詞與辯護狀有出入,李表示,他認爲前後並沒有衝突,他還是認罪,原本要求郭克銘將給時力的錢變成合法政治獻金,但郭做不到,他只能承受,知道自己錯了,但檢方起訴書寫的太超過了,與事實有落差,「不能因爲我咳嗽,就說我得新冠肺炎,還傳染給臺灣」。

李說,他答應「幫忙」時力,當然包括金錢資助,他心知肚明,但他目標公司法修法時,希望立委出面幫忙說話,與之後的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無關,他甚至反對開公聽會;起訴指他期約的對價是公聽會,甚至與ASTEP(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勾在一起,不是事實,國際經貿不是開個公聽會、幾個立委遊說就能夠影響的,「這連小學生都不會相信」。

李抱怨,給一筆錢讓郭克銘承包,只要最後的效果,都授權郭去處理,不會事事指揮;他現在認爲郭都在吹年,2019年12月2日到徐永明辦公室會面,應該是郭要他出面「壯聲勢」,讓徐知道他是有能力「幫忙」的人,當時根本就沒談成,至於郭遊說時是否把政治獻金與公聽會扯在一起,他並不清楚,而且郭也把事情搞砸了,覺得郭很不負責。

另就是否繼續限制出境,李表示,他絕對不會逃亡,還有千億元財產要爭取,國外銀行因爲本案,已取消他很多信用,他已走投無路,且他每週都要抽血檢查,逃亡等於找死。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下次開庭將傳徐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