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活動中心收費形同斂財? 林燕祝主張辦公益宣導免收費

臺南議員林燕祝認爲,裡活動中心屬公共財性質,向合辦公益活動的單位收取費用,此舉形同斂財,林燕祝主張辦公益宣導收費。(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員林燕祝認爲,裡活動中心屬公共財性質,不再由各里收取使用費,衍生選舉恩怨,甚至向合辦公益活動的單位收取費用,此舉形同斂財,林燕祝主張辦公益宣導免收費。

林燕祝指出,市府秘書長陳美伶任內做出裡活動中心收費迴歸市府民政經手場地維護管理卻由里長負責,推動以來雜音甚多,事權未落實致衍生選舉恩怨,藉故刁難等問題,值得重新檢討。

林燕祝列舉地區公益活動性質收費最不適宜,例如警察局衛生局合辦登革熱宣導、防範詐騙業務非營利性質的政令事項,哪有再收費的道理,大可授權各區里長視實際情況辦理,方爲合理

林燕祝表示,臺南市民政業務亟待改進問題一籮筐,要求研擬改進之道。例如廟宇組織章程各自爲政,最後翻臉告到法院財團山區買地加圍爭議不斷;偏遠道路礙於早期法令,沒有柏油路無法認定;甚至玉井養雞場,搞到最後得由前鄉長出面做證才平息

林燕祝指出,民代處理陳情案過程,總有被部分承辦人員「出賣」感受,令議員動輒得咎:裡幹事身兼多裡,業務繁忙申請差旅費時,她希望公所能盡輔導責任,如果反而淪落被政風人員送辦情形,更是令人痛心。

民政局顏振標表示,民政業務雖繁雜,卻蠻好玩,都在解決問題,例如農路糾紛可參考空照圖等資料進一步確定,其他業務也會督促同仁,避免民衆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