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日大鬆綁 勞資協商後可在周間挪移

勞動部預計今下午預告最新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內容與先前拍定的方向幾乎一致,而「7休1」的例假日限制也將鬆綁,未來例假日在勞資協商後,可以在7日週期內可以挪移。

預告草案的內容包括刪除休息日加班工時工資「做1給4」規定、迴歸的按實際時數計算;勞工可選擇將特休假遞延至次個年度;每月延長工時上限原則上仍爲46小時甲案爲在勞資同意下,可酌情調整至上限54小時,乙案爲在勞資同意下,3個月爲138小時上限、每月不得超過54小時上限。

至於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也是有甲乙兩案,甲案爲,原則上應有連續8小時休息,但在勞資同意下,可延長至11小時,乙案爲原則上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但在勞資同意下,可縮短至8小時。

在新的草案中將鬆綁例假日的僵固、賦予挪移彈性官員指出,7休1將更改,每7天應要有1天例假日,原則上不得更動,但在必要時、經過勞資協商,就可以在7日的週期間酌情更動。

在預告法案中,包括調整每月延長工時、輪班間隔休息時間、挪移例假日都必須要經過工會同意或是勞資協商,特別是針對僱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時,都必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若無備查,則視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