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最高達120% 保誠人壽推一次給付型防癌險

民衆應經常檢視保單保障項目,適時補強不足之處。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癌症從1982年迄今,已蟬連臺灣10大死因冠軍逾30年。保誠人壽表示,由於癌症從治療到療養期間,仍可能產生一般防癌險保障項目以外的費用,因此民衆可考慮投保一次給付型防癌險,自第3保單年度起,初次罹癌的保戶,最高可獲得120%的理賠或已繳保費的1.06倍金額,是最具經濟效益的防癌保障。

保誠人壽說明,防癌險分爲一次給付型與分次給付型,兩種給付方式雖各有優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標靶藥物治療、新式療法營養補充品及看護費用等自費項目,都會帶來保障項目以外的開銷,這時比較理想的選擇,還是一次給付型防癌險。

保誠人壽強調,以「真誠守護防癌保險」爲例,可針對罹患「低侵襲性」、「侵襲性」及「特定癌症」的被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並對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的保戶,提供一次理賠保額10%,且自第3保單年度起,初次罹癌最高可理賠120%或已繳保費的1.06倍;罹患特定癌症的保戶,則加值理賠50%。

保誠人壽指出,一次給付型防癌險不僅有助提升醫療品質,讓患者安心養病,不必擔心家中經濟負擔,也可免除家人蒐集單據,籌措醫療費用的煩惱。

值得注意的是,「真誠守護防癌保險」的所繳保費,可在75歲滿期時,返還80%,身故或全殘,則返還1.06倍的已繳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