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5個月奮鬥... 海龍風場環差案 終過關

環保署環評大會30日審查海龍離岸風電2號及3號風場2件環差案,過去海龍風場因提高單支風機裝置容量而申請環差,但環評委員認爲風機間距過近,遲遲無法做出決議,歷經八次會議,最後調整風機位置,環評委員接受環差變更。

海龍風場在去年提出環差審查申請後,去年3月6日召開第一次會議,中間歷經五次專案小組審查與三次環評大會,前後經歷15個月,最終在30日通過審查

海龍風場由加拿大北陸能源新加坡玉山能源日本三井物產共同持有,總計有海龍2號3號風場裝置容量共1,044MW,預計2024年動工,2025年併網,其中海龍2A風場300MW屬於遴選風場,承擔全部27項國產化任務。海龍也宣佈,將啓用目前全球最大的14MW風機,臺灣成爲全球首個使用大型風機風場。

過去因風場遵守行政契約劃定風場範圍與設立地點,並保留一定間距做爲風場間隔,環評委員認爲這會造成候鳥誤闖,另風機之間架設距離也因風機大型化,委員認爲必須堅守一定比例,審查陷入膠着,並要求開發商必須先與能源局取得共識,才能再進行環評大會討論。

這次海龍風場共移動三部風機設立位置,挪移至風場邊界退縮區域南端入口,避免鳥類由南往北飛時進入兩風場邊界退縮區域,解決爭議

環評大會閉門會議討論做出決議,要求海龍2號及3號未來在風場場址之間廊道,進行地質調查作業,若地質調查結果適合放置風機,將部分風機移至該廊道。另也要求海龍風場在每年3至5月間進行鳥類調查,頻度應增加每半個月執行一次,以建立基礎資料,並加強鳥類夜間調查次數頻度,依監測結果執行生態保育措施,最後終於通過海龍環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