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修復再利用 文觀局22日舉辦說明會

苗栗歷史建築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劃說明會,22日下午2點於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3樓會議室辦理,參與民衆記得佩戴口罩。圖爲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巫靜婷攝)

苗栗縣歷史建築「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劃說明會,22日下午2點於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3樓會議室辦理,參與民衆記得佩戴口罩。圖爲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文觀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歷史建築「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將修復再利用,文化觀光局指出,該歷史建築見證大湖警政制度與歷史發展,保留了和洋折衷時期日式官舍建築風格,爲守護珍貴歷史文化資產縣府活化該歷史建築再利用,但除了須由專家學者調查給予建議,22日也將辦理說明會,收集地方意見

苗栗縣歷史建築大湖警察署署長宿舍位於大湖鄉明湖村,2018年3月15日被縣府公告爲歷史建築。該宿舍興建之初就做爲大湖地區警察署長宿舍使用,宿舍的興建與日治時期大湖警察體系民生日常的管理,有緊密的關聯性,見證大湖的警政制度與歷史發展。

文觀局指出,該建築物依照文獻資料記載爲判任官甲種官舍,屬於和洋折衷時期的日式官舍建築風格,現況保存完整。爲守護珍貴歷史文化資產,縣府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將於22日下午2時在大湖警分局舉辦說明會。

文觀局長林彥甫表示,文化資產的活化與再利用,除了需有專家學者的調查與建議外,同時也需要與地方管理及使用機關居民進行溝通與協調,會中將進行歷史建築日常管理維護方式說明,使管理單位可更瞭解管理流程與方式,共同維護歷史建築。

文觀局將收集民衆對於「警察署署長宿舍」的歷史記憶,並結合該調查研究案的文獻爬梳圖說,詳實記錄於調查研究計劃中,爲該棟建築物與大湖地區的警政歷史留下見證,盼未來辦理修復工程時,更能詳實呈現該日式宿舍的歷史風貌,使文化資產價值充分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