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絲專欄/拍了裸照事小 在愛情中自卑事大

圖文提供/魅麗雜誌

十七歲,是個尷尬的年紀,那時候愛情,最是純粹與刻骨銘心,但是無疾而終的可能性也最高。

麗絲您好:我今年高二肉肉有點自卑,常覺得跟人相處很累,又很嚮往戀愛,於是在網路上交了一個大我一輪的男友家人發現這段戀愛後要我們分手,沒想到男友用照片威脅我。雖然後來在家人的幫助與支持下解決了這個初戀,但我一直覺得自己很糟糕,做了很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怎麼辦。

呂麗絲說:許多父母對於孩子高中時與異性交往,抱持反對的態度,但是我覺得大可不必。因爲,孩子就算沒跟異性交往,也不見得就會專心學業上;況且,難道要讓孩子在成年之後,突然知道如何面對愛情的挫折嗎?這未免太強人所難,沒有實戰經驗,如何面對真實的人生

不對等的人生經驗與冒險的心,你如何對自己負責

我覺得父母在一開始,可能不是反對你談戀愛,而是不贊成你跟年紀大上一輪的男生感情。這時候的男生,大概已有幾年的社會歷練,雖然令人着迷,但是卻也會讓家長擔心,原因當然就是不對等。什麼是不對等?這與發生性關係,一點關連也沒有,我所指的是,生活經驗上的不對等。

這個男生,可能會想跟你一起出國去玩,但是你卻得要取得父母的同意;對你而言,一千元可能是一週的零用錢,但是對他而言,吃頓飯或許就沒了。在價值觀、生活態度都有很大不同的情況下,父母會反對也是正常,畢竟你還未成年,無力法律上有任何的責任義務與承諾。而且,你可能會認爲自己即將成年,對於許多的事物,這時會以冒險的心態在面對,而不是以務實的角度去思考。例如父母可能會擔心你未成年懷孕,但這個男人不見得會負責,而你這個女孩只能把孩子交給父母負責。坦白說,這不叫做負責,叫做卸責。

父母的擔憂,大概是如此。而你需要擔心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自信。

卑微地討好,不叫愛情

愛情上的挫折,許多都是來自於自信的問題。過度自信,在愛情上會驕傲;不夠自信,在愛情上就會自卑。你的問題,來自於後者,也就是自卑。

我不想討論「身材胖、臉蛋圓」是否好看,那是個人欣賞角度的問題,而且你還這麼年輕,外表可塑性實在太大,未來隨着心境個性,都會呈現不一樣的外貌。你的問題在於對自己沒有自信,所以極力討好對方,除了願意跟對方發生性關係外,還想要藉由讓他拍攝裸照,來達到讓對方接受你的目的。但是孩子,那是討好,那不是愛情。卑微的討好,最後換來的,本來就不會是尊重,只會是繼續的輕蔑。

我不是指拍攝裸照是壞事,而是你基於什麼心態而願意讓他拍攝裸照?是基於自己開心,或是討好別人?無論何者,我會建議自己留作紀念即可,不要外流,因爲我們並不知道他往後會怎麼對你。例如像現在這樣,以裸照威脅你。

這部分如果有證據,當然涉及恐嚇罪,也可以去聲請保護令。但是我想談的不是這個,而是我希望你可以知道,這些問題的發生,並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缺乏自信,當你可以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且認真的看待自己的需求,你才能用平等的態度去面對愛情。否則以後,你還是隻能用討好的態度來面對人生,這不會是好事

孩子,你還有無數的花開花落,等着你去欣賞與體會,慢慢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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