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認罪求緩刑破局 法官要拘提張碩文妻子作證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在前立委張碩文家狂按電鈴、叫囂,警方到場還動手,被檢察官以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開庭,李婉鈺遲到15分鐘,相當不好意思地向法官解釋,停車位找好久。而她也透過律師表示願意受拘役或罰金,並繳公款,希望獲得緩刑,但檢方認爲不適當,堅持傳張碩文的太太出庭作證,法官決定同意拘提,但若再不到便將結案

▲李婉鈺開庭遲到,匆忙抵達後,很不好意思地向法官解釋,現在都是自己開車,光找停車位就找好久。(圖/記者楊佩琪攝)

由於李婉鈺曾因爲遲到半小時,引得法官動怒「大家坐在這裡等妳!」這次開庭,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都到了,還是不見李婉鈺。眼見法官又要生氣委任律師相當緊張,不斷打電話給。終於約15分鐘後,李婉鈺抵達,相當不好意思地向法官解釋,之前都很少開車,現在得自己開,卻不太會停車,在法院附近找停車位也找了好久。

日前開庭,李婉鈺態度大逆轉,全部認罪,並透過律師陳報願意接受30天拘役,並易科罰金、向公庫或法院指定的慈善團體繳交10萬元,盼能獲得緩刑。不過檢方無法接受,認爲依李婉鈺一貫的態度,不適用緩刑宣告,至於刑度,應還是起訴求刑的8個月。

▲李婉鈺強調檢方羅織「強制」罪名,實在讓她堅持不認罪「我強制了誰?門嗎?」(圖/記者楊佩琪攝)

聽到檢方的說法,李婉鈺忍不住向法官強調,她接受法官建議認罪,但對於檢方在強制未遂部分的起訴內容及罪名「堅持不認罪」。另檢方向法官堅持傳喚張碩文的妻子,李婉鈺的律師也認爲沒有必要,因爲先前偵訊張妻已經交代清楚事件,沒有必要浪費司法資源

開庭後,李婉鈺表示,爲了不想浪費司法資源,她聽從法官的建議,接受以認罪的方式、走簡易的方式處理,但檢方不願意接受,等於一直在做重複的事情,司法資源應該更廣大、有效運用在重要的事件上面,而不是被拿來像寫小說杜撰內容,做「司法表演」。

對於要拘提張碩文妻子到庭作證,李婉鈺更無法接受,強調又是浪費司法資源的表現,因爲案發時,她根本不知道張妻在屋內,也沒人來應門,不曉得受害人到底是誰,但檢方硬要扣上強制的罪名「我不知道到底強制了誰,門嗎?」但還是尊重法官判決。

原本法官在此次開庭後便要結案,但因檢方要求拘傳張碩文的妻子出庭作證,因此訂於5月22日上午再度開庭,但若張碩文的妻子依舊未到,全案將結,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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