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椒華西螺會勘水質污染 李明哲發言遭打斷被沒收麥克風 


雲林議員明哲指出,S13那一點 從103年迄今都是國產委託西螺公所管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疑質疑韓國岳父砂石污染地下水,今(29)日率行政院環保署、國產署會勘,雲林縣議員李明哲到場陳情,希望陳椒華委員能正視該筆土地近10年來是由西螺鎮公所向國產署所撥用之土地的事實,但李明哲在獲准發言後,兩度遭陳椒華委員制止打斷,最後麥克風也被沒收。

立法委員陳椒華10月21日在立院舉行記者會質疑雲林縣西螺東南段1-11號地下水遭重金屬污染,要求設4口標準井,今日特地率環保署、國產署、臺南社大會勘確認位址,也由臺南社大做土壤快篩,縣議員李明哲到場陳情,希望陳椒華明白地下水重金屬超標的S13採點,是李家從未租用過的,並且從告示牌可得知,該處從2014年迄今都是由西螺鎮公所申請撥用堆置清淤的廢棄土。

陳椒華打斷李表示,「今天不談這個,要談的是地下水有沒有污染,誰污染由檢調調查,如果你要講這部分,我希望你自己去開記者會。」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發言中強調,2019年總統大選前,父親砂石場附近被開挖36個洞、又鑽24處都無污染,當時無媒體願意報導,唯一一處採點「S13」重金屬超標,但該地李家從未承租過。說至此,陳椒華再次制止李明哲發言,最後沒收麥克風,李明哲發言僅約2分半鐘。

李明哲的委任律師張捷安表示,第一、S13採點不曾在李家租用的土地範圍裡;第二、地號1-11到現在爲止都還是由國產署委託西螺鎮公所進行管理,是否有掩埋或傾倒,應由國產署或專業單位確認;第三、要設立標準井或要做其他專業的鑑定或檢測,李明哲相信專業依據法令的作爲。

李明哲嚴肅指出,他非常尊重陳椒華的專業與精神,但希望她正視事實。今年10月10日西螺大橋觀光文化節在這塊土地上舉辦吉普車競賽,第二天就被堆置垃圾,在此之前,而這塊土地已騰空20年。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未完成發言,麥克風即遭沒收(箭頭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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