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徐永明80萬元唯一交保 立委蘇震清與李恆隆共7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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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千萬賄款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土地變更案,立委蘇震清北院裁定羈押。(本報資料照)

立委廖國棟裁定羈押。(中時資料照 趙雙傑攝)

恆隆認了給立委支票,但強調是爲對抗不正義,從未要求立委作違背職務行爲。(中時資料庫)

(不斷更新)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8名被告在地檢署拘留所歷經5天4夜,號稱創下司法紀錄最長的羈押庭,檢方懷疑李恆隆爲奪取SOGO經營權,行賄5名卸任、現任立委價金初估共約3150萬元,臺北地檢署對李、立委蘇震清共8人聲押禁見。

臺北地院定4日下午2點半作出裁定,時代力量黨魁永明80萬元交保,是唯一交保的被告;其餘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辦公室主任餘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富華,以及太流負責人李恆隆與「是知管理顧問」的白手套郭克銘,共7人裁定羈押。

15時45分左右,時代力量黨魁徐永明80萬元交保,是唯一交保的被告。法院裁定的時間序列分別如下:

15時40分左右,裁準羈押立委陳超明。

15時30分左右,裁準羈押太流前負責人李恆隆與「是知管理顧問」的白手套郭克銘。

15時0分左右,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與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富華確定羈押禁見。

14時47分左右,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與其辦公室主任餘學洋確定羈押禁見。

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表示,因比對監聽譯文及相關帳冊、資金流向,法官認爲蘇震清涉嫌重大,且他的行爲已造成經濟部人員極大壓力,他位居要職有深厚人脈,有串證可能。

法官認爲本案涉及國會議員,且賄賂金額影響利益龐大,危害國家法益甚大,且所有被告否認犯行,這些立委及行賄者位居要職或相當財力,有相當影響力,爲了防止他們用通訊軟體串供,有羈押必要。

至於遭停權的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爲何可以80萬元交保?法官審理後認爲,他只是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之問題,且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爲行爲明確單純,裁定8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