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戰發黑函引藍綠互咬 無黨籍候選人幹部小編遭判刑

去年大選前夕,彰化縣立委選舉第二選區藍綠黑函滿天飛,最後檢警查出是第三者所爲,幕後搞鬼的兩名男子違反選罷法,遭彰化地院法官各判刑6月、5月。(資料照,謝瓊雲攝)

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黃玉芬的競選幹部黃男和臉書小編陳男,捏造另外兩名候選人黃秀芳、張瀚天的不實文宣,遭檢警查獲。(摘自簡易判決書附件/謝瓊雲彰化傳真)

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黃玉芬的競選幹部黃男和臉書小編陳男,捏造另外兩名候選人黃秀芳、張瀚天的不實文宣,遭檢警查獲。(摘自簡易判決書附件/謝瓊雲彰化傳真)

選舉奧步,搞鬼發黑函「弄狗互咬」,被拆穿還得吃官司。2020立委大選,彰化縣第二選區無黨籍候選人黃玉芬的黃姓幹部、陳姓臉書小編,以藍綠候選人張瀚天、黃秀芳頭像,印製不實文宣黑函,遭檢警查獲,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分別判處6個月、5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去年1月投票的第9屆立委選舉,彰化縣第二選區無黨籍候選人黃玉芬,與尋求連任的民進黨籍黃秀芳、國民黨籍張瀚天等3人競選,角逐立委席次。前年底卻傳出不實黑函文宣,印有黃秀芳候選號次與頭像的「捷運要停」、和印有張瀚天號次頭像的「支持大麻合法化」等廣告文宣,引發藍綠候選人陣營怒開記者會互批奧步;最後檢警介入偵辦調查後,才發現竟是第三者陣營所爲。

根據簡易判決書,42歲黃男爲黃玉芬競選總部幹部,負責指揮選務相關事宜,21歲陳男則爲黃玉芬臉書小編及文宣製作人員,受黃男指示從事文宣編輯。

前年12月25日凌晨,黃男指示陳男模仿黃秀芳陣營之字體、版面、顏色和美工設計,登載「②黃秀芳2020臺灣要贏、捷運要停」等不實文字,交由不知情之大彰投廣告公司人員印製,與黃男約定以1.5萬元費用在彰化市區派發夾報3.5萬份。

同年月27日下午2點多,黃男蒙面僞裝後徒步進入廣告社,於收款憑單客戶籤認欄僞籤「陳天文」署名,該份黑函文宣隨即由廣告社印製、並交付報社夾報於前年12月31日、去年1月2日夾報發送傳播。

去年1月3日,黃男、陳男兩人又以相同手法,印製「①張翰天力挺吳斯懷支持大麻合法化」之黑函文宣,尚未散佈傳播前,隨即於1月5日遭彰化警方在黃男小客車後車廂查扣3箱文宣。

審理法官認爲,黃、陳兩人捏造不實政見黑函而散佈、傳播,手法卑劣,妨害國家民主選舉制度之發展,更增劇造謠、抹黑之不良選風,實應從重量刑,審酌黃男於審理中認罪,事後與黃秀芳和解,並在三大報紙刊登道歉啓事,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判處黃男6個月、陳男5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各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