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助理跌倒撞傷手 向立院求國賠400萬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017年5月24日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會議到一半時任姓助理突然跌倒撞傷手,會議一度暫停,衆人圍上去查看狀況。(翻攝自Youtube頻道「中視新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17年5月24日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國民黨書記長王育敏的任姓女助理送資料時,疑遭電線絆倒,「碰」一聲巨響手部撞到桌子受傷送醫。任女認爲會議室設計不良造成,氣得提起國賠訴訟,要立法院賠償400多萬元。

事發當下,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正在質詢銓敘部長周弘憲,突然傳出「碰」一聲巨響,葉嚇得目瞪口呆,趕緊要求「時間暫停」,並走下質詢臺查看狀況。原來是王育敏請任女拿資料給他,任女跑步過去,疑遭地上電線絆倒。

王育敏見狀立刻請醫護人員到場,任女則表情痛苦不斷哀號,醫護人員簡單包紮後,將任女擡上擔架,送往臺大醫院急救。會議因此暫停將近5分鐘,葉宜津準備繼續質詢時,一度祈禱:「希望剛纔的助理沒事。」

臺北地院開庭,任女主張案發當天她們在紅樓302會議室開會審查草案,因會議室設計不良,害她在準備遞資料給王育敏時,被電線絆倒、手部撞傷送醫,立法院因負擔賠償責任,故請求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共400多萬元。

立法院的律師抗辯,立院委員制,而非首長制,基於「自主原則」,院方總務科、甚至是院長無法介入審查會議,案發當天會場佈置等,應是由召集委員王育敏主導,意外也應由王全權負責,任女不應向立院求償,且根據302會議室最近一次的整修照片,任女跌倒處根本沒有電線,之前也未發生跌倒受傷事件,應是任女穿高跟鞋跑步,不慎跌倒。

庭末,法官諭知辯論終結,定11月20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