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機上廁所吸菸最高罰15萬

▲立法院交委會初審修定《民用航空法》,機上廁所吸菸最高罰15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爲落實無煙空間,《民用航空法》規範飛機上吸用可處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2日通過修法初審,未來機上吸菸最高可罰15萬元,並開放只要機長同意,乘客就能夠使用3C通訊產品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修法,機上吸菸應該加重罰鍰,並要求航空器廁所外,全區都不得吸菸;初審條文明定,於航空器廁所內吸菸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不遵守機長爲維護航空器上秩序及安全的指示,如使用含酒精飲料藥物,導致危害航空器上秩序,或於航空器廁所外的區域吸菸,擅自阻絕偵煙器無故操作其他安全裝置,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法規明定,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不過爲了配合大衆對及時通訊的需求,行政院參考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政策,提案修法「但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佈得使用者,不在此限」並通過初審。

民航局長沈啓指出,過去艙門關上就不能使用手機,但是現在機場繁忙,許多飛機要排隊等待起飛,一等就是40、50分鐘,新法上路後,起飛前還可以滑手機,或是飛機落地後還沒開艙門前,可以先用手機聯絡

此外,行政院提案修法減免航線使用費,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民航局爲顧及國內航線永續經營及保障旅客權益,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國營航空站國內航線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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