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審查4位大法官人事權 在野黨批審查倉促喊嚴審

立法院今舉行臨時會,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院總召曾銘宗提到,國民黨團強力主張強力審查。(本報資料照片/楊亞璇攝)

立法院今舉行臨時會,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院總召曾銘宗提到,國民黨團強力主張強力審查,希望刷掉不適任的人選,尤其是被提名人尤柏翔,連民進黨委員都看不下去;民衆黨立委陳琬惠表示,審查時間如此倉促,如何讓人民相信,這4位被提名人真的能成爲憲法守護者。

陳琬惠指出,立法院監督與公民社會表達的空間受到嚴重壓縮,回顧2011年與2015年馬英九時代,最後兩次提名大法官,雖然當時也是倉促,受到民間團體的質疑,從總統府公佈到被提名人到行使同意權至少都有62天跟50天,蔡英文總統執政後,竟然越來越離譜,2016年跟2019年分別只有54天和31天,這次更不到1個月僅3周時間,立法院淪爲執政黨背書的工具,大法官握有崇高的權利,人事審查卻只有1天公聽會和1天審查會。

她批評,如此草率審查程序,人民如何相信這4位被提名人真的能成爲憲法守護者?這次提名名單跟執政黨有密切關係往來,能否獨立行使職權也備受外界質疑。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表示,針對4位提名人大家都有很多不同意見,外界認爲蔡英文總統8年都提名大法官,有違憲法慣例,但大法官任期就是8年,總統連任8年做滿,15位大法官都有辦法提到。

鄭運鵬也說明,有人認爲審查期間從成案到投票時間太短,過去馬英九時代提名的15位通通都是最短時間完成,2008年提名5位的大法官是9月26日至10月3日;2010年10月1日至8日;這次大法官審查人事同意權從5月31日至6月21日,慣例上沒有違反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