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擬廢「未成年妨害性自主」刑責?民進黨:全是謠言

立院擬廢「未成年妨害性自主」刑責民進黨:全是謠言。(圖/翻攝自YouTube)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網路謠傳,立法院「很可能會通過」廢除刑法第227條「有關對未成年男女犯妨害性自主罪」的刑責,民進黨團9日發佈新聞稿澄清說,目前在立法院並無任何刪除刑法第227條議案,更沒有訊息指出,會有任何政府機關或是個別立委將要提出這個議案,請民衆不要輕信謠言。

民主進步黨團新聞稿表示,「針對近日網路謠傳立法院將廢除刑法第227條,目前在立法院並無任何刪除刑法第227條之議案,也沒有訊息指出會有任何政府機關或是個別立委將要提出這個議案,所謂「很可能會通過」純屬錯誤、聳動訊息,請勿輕信。」「目前刑法第227條的主要目的在於設定性行爲的「最低同意年齡」,因此民進黨團認爲刑法仍應保留此一制度設定。」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爲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爲猥褻之行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爲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爲猥褻之行爲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