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地方制度法 李全教樂觀其成:民進黨自己也要遵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27日處理俗稱「李全教條款」的《地方制度法》,院長蘇嘉全敲錘三讀通過,未來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長副會長選舉,全面改由記名投票互選。對此,當事人李全教表示,「樂觀其成。」

2014年12月25日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國民黨僅擁有16席卻拿下29票,將李全教送上議長寶座,引發臺南市長賴清德質疑賄選,更因此拒進市議會表達抗議,直到登革熱疫情加劇才解凍;而後李全教在4月22日,一審遭判4年有期徒刑。

李全教表示,不論此法通過有無違憲,希望訂好的規則就應該遵守,不要被政治、民粹所影響,「如果訂好的規則都可以不遵守那社會永無寧日」,呼籲民進黨既然自己提了案、立了法,未來也要遵守,不要或再次利用媒體玩弄民粹來翻案。

李全教指出,因爲臺灣民主法治缺乏公平正義基礎,泛政治化結果,往往模糊是非、黑白司法容易被政治左右;他強調,自己坦蕩蕩沒有賄選,當初媒體舖天蓋污衊抹黑全都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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