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官員:消除腐敗是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必要條件

新華社聯合國6月2日電(記者王建剛聯合國大會2日召開“預防和打擊腐敗及加強國際合作領域挑戰措施”特別會議。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主席博茲克爾等聯合國官員表示,消除腐敗是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必要條件。

博茲克爾說,過去20多年來,各會員國在打擊腐敗領域取得一定成績,先後通過《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等。

博茲克爾說,“危機是腐敗滋生的土壤”,新冠疫情使全球供應鏈基礎設施承受空前壓力,在監督問責等領域出現的漏洞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此次爲期3天的特別會議適逢全球正努力開展新冠免疫行動的關鍵時刻。他敦促政策制定者“藉助這場特別會議的契機,採取切實措施預防和應對腐敗”。

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阿明娜・穆罕默德在發言中表示,各國政府致力於消除腐敗,在各領域促進法治。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需要更高層次的公衆信任,這次特別會議將有助於重建這一信任。

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主席、巴基斯坦常駐聯合國代表穆尼爾・阿克拉姆表示,腐敗扼殺了貧困和邊緣化羣體的發展機遇,加劇不平等,同時還盜用了本應用於發展的寶貴資金,各國應按照國際金融問責、透明和廉潔高級別小組建議,追蹤和應對非法資金流動、腐敗和行賄受賄問題。他呼籲採取迫切的全球性行動來遏制腐敗,尤其是防止資金從發展中國家非法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