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評陳菊對災民「落井下石」挨告 費鴻泰:公衆人物應有雅量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現任立法委員費鴻泰2019年4月5日,以「韓市長佛心陳菊禍心爲題,提到韓國瑜就任市長不久,便放棄對小林國賠案的上訴,評論市府88風災時未積極派員撤村,又提到高雄氣爆案,高市政府代位求償上的缺失,引來前任高雄市長陳菊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北院本月20日辯論終結,費鴻泰於庭中表示,「自己當民代25年從未被告,呼籲陳菊作爲公衆人物應有接受公評雅量」。全案將於9月10日宣判

▲立法委員費鴻泰在臉書評陳菊對災民「落井下石」挨告,20日北院出庭時呼籲她作爲公衆人物,應有雅量受公評。(圖/記者羅志華攝)

費鴻泰於庭中表示,小林村國賠案纏訟10年,他4月時看到韓國瑜放棄上訴很有感觸,也讓他想起2014年的氣爆案,便在臉書發文,「反觀前高雄市長陳菊在位期間,不管是天災人禍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災民,陳菊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高雄市政府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陳菊前市長卻拒絕國賠」、「高雄氣爆案中,陳菊更誆騙災民用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結果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責任最大,災民卻因超過時效無法求償」等語,讓陳菊大爲不滿,憤而提告。

陳菊的委任律師表示,2009年時高雄縣、市尚未合併,小林村當時屬於高雄縣轄區,根本無權協助;至於氣爆案災民求償部分,判決書是針對災民另行追加的求償駁回;費鴻泰卻指責「高雄市政府」不積極救災,導致小林村滅村「還落井下石」,又指高雄市府「誆騙」災民代位求償,使災民因超過時效無法求償。陳菊律師表示,此內容已涉捏造不實,故意誹謗罪嫌。

但費鴻泰的律師引述媒體報導表示,高雄縣、市合併已10年,費鴻泰文中用「高雄市政府」僅是依社會現所述,且88風災時,高雄「市」政府確實因職權分配,未派員到高雄「縣」轄區小林村協助撤離,內文所述皆屬事實;氣爆案一審中,更清楚提到高雄市政府應負40%責任,陳菊對此國賠做時效抗辯,當時皆有報導可證。

最後費鴻泰對於被起訴表示意見,「我當民代25年,在臉書評論、召開記者會上千次,從未被告;陳菊最近告了很多人,她作爲公衆人物應有接受公評的雅量」、「小林村、氣爆案是近10年的重大案件,我在市場服務時候,常常聽民衆在討論,這涉及首長施政作爲可受公評,我絕無虛構、捏造不實,藉此批評陳菊,我認爲自己無罪」。全案將於9月10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