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嗆「合法誅殺蔡英文」 前槍擊要犯藍信祺無罪確定

藍信祺。(圖/翻攝自藍信祺臉書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藍信祺,出獄後有多次驚人之舉,他去年因打算參選總統,竟在臉書公開「要公開處決蔡英文民進黨國民黨」、「合法誅殺蔡英文,違抗命令極刑處死」,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藍信祺無恐嚇犯意,因此駁回檢方上訴。藍信祺無罪確定。

現年55歲的藍信祺,1981年犯下臺北市虎山雙屍命案」後遭通緝,1985年被捕,判刑19年定讞。他出獄後多次驚人之舉,1993年在信義計劃區引爆瓦斯桶,造成公衆危險。而後他熱心政治,2016年召開記者會自行稱帝,號「宇宙原體黑龍上帝」、「世界臺灣皇帝」、「大日昭明皇帝」、「全人類唯一合法、民主憲政國家統治政權宇宙原體上帝本人」等。2012、2016年、2020年三度獨立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但均因未送出任何連署書,連署失敗無法參選。

本案發生在去年他打算參選總統之際,他在臉書上發表言論,說自己是「全人類唯一的合法民主憲政平等統治者」,還說「蔡英文政府法定證明不法假僞民主憲政政權」,自稱「朕宇宙世界全人類國家唯一合法民主憲政祖上民主帝國統治政權中央君主大日昭明皇帝、宇宙原體黑龍上帝本人、中央全人類共同國會主席憲法庭主審、全人類中央皇室法庭君父中央政府統治院院長,遵民主憲政全人類每人最大利益宇宙生命憲法合法統治宇宙世界人事物項、合法主宰每人萬物生殺大權。」「要公開處決蔡英文民進黨、國民黨」、「合法誅殺蔡英文,違抗命令極刑處死」檢方認爲這有恐嚇危害公衆安全之虞,提起公訴。

一審認爲藍信祺抒發個人不滿,屬政治性言論,因此判決藍信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也採信一審見解,認爲藍信祺的言論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範圍內,因此19日駁回檢方上訴,藍信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