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罰!股匯投資管控失當 金管會再罰南山人壽180萬

臺北南山廣場。(圖/記者陳韋帆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南山人壽昨(18)日因爲收費事件才被金管會罰600萬元,並處分總經理許妙靜停職6個月以及相關人員處分,今(19)日再針對南山人壽股、匯投資管控失當,繼續再罰180萬元,兩天就被罰了780萬元。

南山人壽原本保單是由公司派員收取,但2017年底南山大砍130名收費員,並於2018年3月開始不再讓收費員到府人工收費,改由保戶自行繳保費,但有些保戶沒有注意繳費方式被變更,未繳保費造成保單超過繳費期60天后停效。影響3萬多張保單,其中256件保單因此停效,2407件保單是用保價金墊繳。

南山人壽被重罰600萬元,許妙靜因「決策失當、未善盡監督漠視保戶權益」,遭保險局停職半年;針對客戶服務資深副總吳雲嬌財務副總範嘉玲,保險局也認爲業務督導不周,兩人皆被停職5個月。

金管會今日所公佈,南山人壽投資有六大缺失:

一,南山人壽有未實現損失長期超逾停損限額或損失金額較大者,對所擬具停損因應措施有未落實執行,且未評估股價下行風險,致有持股損失擴大。

二,南山人壽投資臺股,未依個股日均量訂定持股上限之流動性風險控管指標,致達停損標準而決定執行減碼的個股,有無法立即處分完畢的情形

三,南山人壽證券投資部部門主管從事股票買賣交易,對其投資及停損決策的覆核作業有欠妥善。

四,辦理國內、外股票交易月檢討作業,對大額損失或達停損標準之持股,未予納入月檢討報告之檢討標的

五,外匯管控也有缺失,106年及107年間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比例在三個月內兩度衝抵到下限,但是外匯曝險比率卻逐月提高,對匯兌風險未有積極改善措施,風險監控亦欠落實,導致遭鉅額匯兌損失。

六,外匯管理部因辦理換匯換利交易(CCS)而承作美元利率交換(IRS)避險交易,於覈算操作績效時,有未將被避險及避險項目並計的情形,績效評估未反映真實操作結果。南山人壽再度被金管會處分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