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協議簽了 林中森:下次還有6議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21日在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指出,這次會談成果豐碩,而下次會談將有6項議題,其中互設辦事機構已列入討論;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則在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表示,雙方服務市場的開放將帶來更多商機就業機會業者可以賺到更多的錢,民衆可以享受到更高品質的服務。

▲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右)和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左)在會談開始前握手。(圖/取自新華網)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第9次高層會談於21日下午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林中森指出,這次會談成果豐碩,兩岸除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就解決金門用水問題達成共同意見外,也把6項議題列入下次兩岸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商談議題。他說,這6項議題包括:貨品貿易、爭端解決、避免雙重課稅、互設辦事機構、氣象合作地震監測合作等。

對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擁有人道探視權細項尚未達成共識癥結和未來達成共識的可能性,林中森僅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既然已列入第10次高層會談議題,就代表兩岸兩會對此都有信心,且大部分已達成共識。他強調,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定位就是要加強對兩岸人民的服務。

而根據新華社報導,鄭立中指出,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後,臺灣建築業者可以在大陸設立建築設計企業,也可以設立建築工程企業,並且可在大陸參與工程投標醫院服務方面,臺灣業者可在大陸以合資、合作或獨資方式設立醫院,也可在大陸的省會城市直轄市設立獨資醫院。

此外,銀行業對臺灣也是利多。因爲根據服貿協議,臺灣的銀行在福建可設立異地支行,允許臺灣的銀行在大陸設立村鎮銀行,支持兩岸銀行業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等。

鄭立中強調,兩岸服貿協議對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涉及世界貿易組織(WTO)「服務貿易總協定」12個服務類別的11個,大陸提出的籌碼高於WTO承諾水平,開放力道之大,在大陸已簽署的類似協議中是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