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 張顯耀:全力爭取辦證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兩岸海基、海協兩會互設辦事處進入正式協商階段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未來將基於對等原則,互設辦事機構,而對於各界關注的辦證功能陸委會主委張顯耀表示,將會全力爭取。

▼陸委會主委王鬱琦日前在立院備詢,曾提及兩會互設辦事處「沒有時間表」。(資料畫面東森新聞提供)

行政院長江宜樺裁示指出,海基海協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黃金十年、和平兩岸」國家願景中的重要政策目標,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重要指標,未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之後,將有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

江宜樺同時也請陸委會要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支持,對於外界的疑慮,也應儘速迴應及說明,並請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相關事宜妥爲規劃

草案中規定,辦事處派駐或僱用人員需經主管機關同意。基於對等原則,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能力。分支機構及人員,基於對等原則,得享有「保障及便利」措施,例如館舍不得侵犯、人員免除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之民刑事管轄;但館務商業行爲,在臺不動產涉訟電信郵件檢查、加密碼等,排除在外。

不過媒體關心未來辦事處成立後的數量員額層級和功能,張顯耀表示,規劃包含經貿文化教育、急難救助等,而在協商過程中,如有達成共識或進度,也會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立法院和人民報告。另外,外界所關注的辦證功能,也一定會全力爭取。

至於設立的時程,張顯耀說,兩岸在一月底、三月中已舉行過非正式協商,現在進入正式協商階段;如陸委會主委王鬱琦日前所言,明年底有望,但「沒有時間表」。但張顯耀也澄清,未來辦事處與香港新華分社、中聯辦的性質將有所不同,「前者是香港屬英國殖民地時期所設,後者特區,與兩岸現況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而對於外界關注的國安問題,張顯耀也說,已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並設立「安全分組」,進行完整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