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部分海外國人憂兩年未入境會被遷出戶籍,影響健保等權利,盼可以彈性處理。內政部部長徐國勇15日指出,依據《戶籍法》規定,出境兩年以上,應爲遷出登記,因此沒有彈性空間,需透過修法處理,但他認爲不宜修法。
目前疫情期間仍有許多國人返臺,倘若逾兩年沒有入鏡遭到移籍,由本人或家人就可以辦理遷入登記。徐國勇解釋,我國並沒有限制國人入境,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有入境權利,並不會限制入境。
此外,他澄清,遷出的登記不是「除籍」,是「移籍」,由於遷徙只是事實行爲,所以不會產生相關法律行爲,健保、勞保等問題還需要其他部會依法處理。但,總質詢中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將研議修法,他說,若要延長將會提出修法,但還需要討論是否溯及既往等問題,目前內政部認爲不宜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