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團火燒車慘案今偵結 蘇明成200萬理賠金恐追回

▲陸客團火燒車26死,司機蘇明成恐列殺人被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客團國道火燒車慘案桃園地檢署10日偵結,預計下午4點召開記者說明,運將蘇明成涉嫌酒後再以汽油縱火,恐將被列殺人被告,但因他已死亡,全案將以不起訴結案,其200萬元意外險理賠金將被追回。

來自遼寧的24名陸客臺籍導遊7月19日準備前往桃園機場,在國道二號發生火燒車,遊客、導遊以及駕駛蘇明成都沒有逃出,26人被活活燒死,當時距離機場僅剩3公里路程

雖然車上無人生還也沒有車內畫面,但蘇明成體內酒精換算吐氣濃度竟然高達1.075毫克,幾乎是爛醉狀況,加上檢方確認起火點位駕駛艙內,卻沒有電線短路現象,排除是電線走火,懷疑整起意外是縱火釀禍。

檢方事後發現,駕駛艙內竟被放置2罐汽油,下層行李艙也有3罐,認爲駕駛艙內的2罐汽油是助長火勢主因研判蘇明成在酒後潑灑汽油點火自焚,還拉全車旅客陪葬。

另外,蘇明成曾涉嫌性侵女導遊,今年6月遭判刑5年,這是他在判刑結果出爐後第一次載團事發前還打電話給親友抱怨,透露輕生念頭,讓全案從意外朝向人爲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