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版同婚專法以「婚姻」爲名 納人工生殖、收養、反歧視

▲ 2018年同志大遊行 。(資料照/記者周書羽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同性婚姻政院版本草案20日晚間出爐,名稱中性定調爲《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沒有「婚姻」等字眼,希望避開挺同、反同的地雷。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認爲,政院版本較少着墨婚姻家庭部分,因此將提《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將「婚姻」入草案名稱,並納入人工生殖、收養等規定

林昶佐版本的草案也開放人工生殖,明定「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得準用人工生殖法,經另一方同意後, 與他人捐贈之精子,進行人工生殖。其受胎所生子女,視爲婚生子女。」

收養部分,草案中規定,法院爲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 及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爲收出養評估報告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爲理由, 而爲歧視之對待。」

草案也納入「反歧視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下列情況因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及同性婚姻子女之身分,以區別、排斥、限制之方式給予差別對待,規範房屋租賃契約保險契約等契約。

林昶佐表示,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權衡了不同的意見,又保障到釋憲內涵,能想出這樣的方式很有創意,至於他自己所提的版本,並不是爲了一定要在法案名稱上有「婚姻」二字,只是其實他們沒有想到不把同性婚姻放入法案名的方式。他強調,還是着重在內容的部分,希望可以保障同性婚姻子女的權益

林昶佐透露,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曾經贊他所提的法案「不錯」,尤美女在過程中也有提出意見,共同討論法案,他們長期以來都有與同志團體溝通,政院版本公佈後,同志團體反映,政院版對於保障家庭的部分着墨比較少,因此他提出的版本包括人工生殖、收養等規定,希望可以更周延,保障孩子們的權利

草案目前仍在連署階段,林昶佐說,已經有幾位民進黨立委向他表達支持草案,國民黨立委目前暫無人表示支持,他會繼續溝通,希望委員們可以加入連署,跨黨支持這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