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要通過放生條款 社民黨轟:立法品質令人堪憂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近日立法院協商野生動物保育法會議中,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有意通過放生條款。對此,社會民主黨砲轟,完全沒有道理,立法品質令人堪憂。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圖/記者李毓康攝)

社民黨召集人範雲表示,尊重任何宗教對於特定議題上的看法,但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已經多次指出隨意放生動物,可能會有「外來種入侵」、「擴散疾病」、「損害動物福利」與「影響公共衛生」的問題行政院版加強加強管制放生行爲,應是正確的修法方向

對於林岱樺以「和朋友去吃魚,看魚可憐,把魚買下來放生」,作爲放生條款的依據,範雲表示,完全沒有道理,「因爲市面上所買到的魚類大都屬於食用性的魚類,根不屬於野保法範圍,林岱樺卻連這個都弄不清楚,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

▼林岱樺建議政府收容民衆放生的動物。(圖/翻攝自IVOD)

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則說,林岱樺意圖透過黨團協商偷渡放生條款有跡可尋,「動保法在去年4月14日就通過經濟委員會初審,4月20日林岱樺卻提出複議,重新作成「須交由黨團協商」之決議。由於當時的召委是林岱樺,故日後相關的協商,都將交由林岱樺主導」。

陳又新質疑,林岱樺拿下協商主導權後,在協商會議中偷渡放生條款,但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第5項,黨團協商原則上只能修正委員會的決議,「而林岱樺的放生條款根本未正式提出法律案,卻在會議上逕自提出並討論,已經牴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範雲。(圖/陶本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