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擬修法:軍中長官凌虐部屬,改一般司法機關審判

記者王文萱/臺北報導

陸軍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圖/資料照)疑枉死案,民進黨立委林佳龍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將提案修改「國家安全法」第8條及「軍事審判法」第1條,將原先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至第46條,涉及軍中長官凌虐或欺壓部屬,卻接受軍法機關追訴及審判的情形,改爲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判。

林佳龍表示,軍事檢察署隸屬於國防部之下,軍事檢察官能否擺脫軍隊上下服從的關係,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一向備受質疑。將洪仲丘案此類涉及軍中長官集體凌虐或欺壓部屬的案件交給軍法機關偵辦審理,很容易出現官官相護、掩蓋真相的問題

此外,林佳龍說,原先現役軍人觸犯刑法第61條所列各罪者,才受司法審判,應改爲現役軍人「所犯爲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者」,均受司法審判。現役軍人所犯爲刑法之罪者,均應改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判,才能合理維護現役軍人的人權

林佳龍指出,他將提案修改「國家安全法」第8條及「軍事審判法」第1條,限縮軍法機關的追訴及審判權限,迴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判,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