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背信案燒進東洋股東會 林全舌戰6律師代表:訴訟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

臺灣東洋股東登場 。(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臺灣東洋(4105)今(12)日召開股東常會,由董事長林全主持,會中通過108年財務報表盈餘分配,但現場由前董座林榮錦派來的6位律師代表,以小股東的身份針對訴訟案件輪番砲轟,一度讓主席林全決議停止討論。林全強調,訴訟主要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事前都有讓董事會充分了解,他也建議在現場的律師代表們發言勿涉及公司營運機密

前董座林榮錦與東洋的恩怨,起因於林榮錦2014年離開東洋製藥後,被接任東洋董事長的蕭英鈞提告,指控林榮錦從2008年開始,未經公司內部決策,擅自將東洋的乳癌卵巢癌等多項具專利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藥廠Inopha AG公司,造成東洋製藥30億元損失

檢方對林榮錦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臺北地院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4罪,重判林榮錦有期徒刑10年,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林榮錦無罪,但臺灣東洋則出面迴應「一定上訴到底」。

東洋12日舉行的股東會上,林榮錦派出6位律師,以小股東身份參與東洋股東會輪番提問,問題包括臺灣東洋與Inopha AG的合約是否有重複疑慮,以及與Inopha AG合作的授權金認列,甚至是對Inopha AG負責人Denis在臺灣與德國重複訴訟的費用問題,但被現場其他小股東質疑浪費時間,導致整個議程經過1.5小時纔開始進入承認事項

▲臺灣東洋董事長林全。(圖/記者李毓康攝)

對此,林全也反擊指出,訴訟都是不得已的事情,主要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事前都有跟董事會充分了解訴訟內容,因爲Inopha AG負責人Denis並沒有在臺灣出庭,所以沒有重複訴訟的問題,而且律師費用都是按照行情,至於像是授權金、訴訟金、國際大廠簽約等問題都是公司營運機密,在舌戰律師代表過程中,林全也提醒對方發言不要涉及公司機密。

事實上,林全在知道股東會有6位律師受委託以小股東身份出席後,還是展現風度直言「每位股東都有機會發言」,並針對小股東提問迴應,但雙方現場數度言語攻防交鋒,更有小股東質疑這些代表林榮錦的律師們是領出席費而來,希望不要再重複提問,隨後林全也以主席身份裁示議案以投票表決,停止討論。

現場有小股東問到是否願意達成和解,林全表示,臺灣東洋曾二度透過共同朋友提出和解,希望雙方可以達成共識,但對方一直不願迴應和解條件,反被法院解讀爲東洋在脅迫對方,因此強調未來除非對方展現誠意,否則將持續據理力爭

臺灣東洋股東會通過配發每股現金股利4元,現場有股東希望每股盈餘再提高,林全則迴應,去年轉投資公司創益旗下減肥藥品銷售不如預期,導致去年每股純益僅3.62元,但考量股東權益,還是決議超額配息4元。

▲臺灣東洋股東會,小股東輪番發言攻防。(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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