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遭拘提 檢追加聲押黃怡萍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持續發展,被外界視爲關鍵人物的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失聯3天后,6日前往臺南地檢署報到,因檢方已核發拘票,立即將他拘提偵訊。(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持續發展,被外界視爲關鍵人物的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失聯3天后,6日前往臺南地檢署報到,因檢方已核發拘票,立即將他拘提偵訊。儘管林士傑女兒、新科市議員林依婷聲稱「父親去爬山」才聯絡不到,檢調人員懷疑,林士傑在本案相關人士獲保後纔到案,其中恐有貓膩。

另外,南檢得知法院裁定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無保請回後,5日火速補強證據向臺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另,檢方也以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前副議長李文俊女性友人、南市府地政局約僱人員黃怡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士傑昨天上午近11時由律師陪同赴臺南地檢署遭拘提後,林依婷透過臉書表示,「父親林士傑已於上午自行前往地檢說明,拘票是在地檢署內等待調查官後所籤,我們一起配合司法辦案,也尊重並靜待司法的判決。」她還說,父親上週即告知家人要去爬山,但因山上收訊不佳,才聯繫不上。

林士傑於正副議長投票前2天,因透過黃怡萍將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請上車」,涉嫌威脅方「不出席」或「投自己」,檢方訊後諭知5萬元交保。

檢調懷疑,林士傑與被羈押禁見的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圓山國際開發總裁楊志強,在正副議長涉賄案扮演關鍵「鐵三角」,先沙盤推演鎖定可以「遊說」的目標,再分工合作利誘或施壓。楊志強、林士傑都曾先後與方一峰接觸。

南檢表示,針對楊志強涉案部分,檢察官5日補強證據後立即提起抗告;專案小組也於同一天再次傳喚先前訊問後交保的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地政局約僱人員黃怡萍等3人,認定黃怡萍供詞避重就輕,違反《選罷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瞭解,黃怡萍目前仍是地政局農地重劃科約僱人員,服務已10多年。地政局長陳淑美說,黃怡萍平日工作、與地方互動均正常,此次涉案應與公務無關,爲個人行爲,該局將視司法判決結果,再依相關規定辦理是否續約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