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快評》假摔,摔掉民主法治

警政署認定彰化縣員林分局長洪文宏員警陳抗假摔」,「錯誤指示」予以懲處。(警方提供)

黃姓退休員警前年反年改在彰化向總統車隊陳抗,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起訴,彰化地院查出時任員林警分局長洪文宏指示員警「假摔」再逮人,判黃無罪。聽聞這樣的情事,令人質疑臺灣到底還是不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

憲法規定人民集會言論之自由,臺灣歷經3次政黨輪替,人民對政府政策不滿,向執政者提出抗議、陳情,已屬常態,過去民進黨在野時,也三不五時率領羣衆走上街頭

英文2016上任後,曾經對民衆說:「不要怕跟政府打交道,不用太溫良恭儉讓,如果講一次聽不見,可以大聲講第二次,若第二次還是聽不見,你可以拍桌子。」但是她現在連汽笛聲都不想聽到。

臺灣的民主從民進黨執政以後就一路倒退,過去他們堅持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不斷受到打壓,中天被關臺、假借《社維法》查水錶就是最典型例子。現在執法人員上行下效,爲了討好執政者,警分局長竟然可以指示下屬構陷陳抗者,簡直令人髮指。

內政部警政署不能繼續護短,僅調動洪文宏職務,不足以生懲戒之效,洪濫用職權指示下屬爲逮捕、羈押之行爲,已涉犯瀆職、妨害自由等罪嫌,必須移送調查、嚴加懲處,才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判決書中提到:「確保少數人的聲音能被執政者及其他多數人聽見,正是民主社會最可貴的價值。」在此奉勸民進黨,執政莫忘初衷,否則民怨必將如潮水般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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