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瑩:應就「最終控制者」看凱月和臺數科 賴憲政:內行

▲NCC上週四(17日)舉辦「新永安及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案」聽證會凱月臺數董事長簡森垣親自出席。(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週四舉辦「新永安及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案」聽證會,要釐清凱月和臺數科是否有從屬關係,雖然四位鑑定人中有三位沒到場,但是林宛瑩書面陳述內容,讓《ETtoday東森新聞雲》主持人憲政今天(21日)在直播節目上稱讚「內行的」。

上週四的聽證會,NCC除了找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釐清疑慮,也找了公平會和三個學者總共四位鑑定人用專業角度提出建議,不過最後只有公平會有派代表出席,另外三位學者卻有要事缺席,只以書面資料陳述意見,而四位鑑定人都不約而同指出,若以公司法來看,凱月和臺數科其實並沒有達到從屬關係,也就是說,可以不受有廣法第23條「水平整合」的規定

不過鑑定人之一的政大會計系教授林宛瑩建議,NCC應該就「經濟實質層面,要求凱月、臺數科和六家有線電視提供相關資訊,進一步評估是否存在控制和從屬關係,而且就「最終控制者觀點,通常是指公司最大股東、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家族成員經營團隊

對於林宛瑩的陳述,《ETtoday東森新聞雲》主持人賴憲政21日在直播節目上稱讚「內行的」。賴憲政說:「這兩項交易案會召開聽證會的原因就是凱月先斬後奏,企圖跳過NCC的審查,是被抓包纔有這場會議,而拿凱月和臺數科的公司架構圖來看,雖然完全符合公司法沒有實質控制的規定,不過這兩家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就是簡森垣和廖紫岑,說沒有實質控制沒人會相信。」

賴憲政表示,NCC應該根據另一位鑑定人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江耀國的陳述,在股權轉移過程中,已構成新永安、大揚的經營權移轉,屬於有廣法第23條中的「讓與營業」,並非第29條的營運計劃內容之「一般變更」,因此NCC應該依照有廣法第23條規定,按照程序來審查這兩項交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