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顯示防貪績效堪慮 監委將巡察廉政署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在前行政秘書長林益世爆發貪瀆遭收押後,就連監察委員也認爲「廉政績效堪慮」,決定在24日由司法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昌平率領,前往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及該局幹部訓練所進行巡察,巡察重點包括廉政署成立一年來的工作成果及調查局緝毒績效與所屬幹部訓練所業務狀況

▲林益世涉貪遭踢爆,重創政府清廉形象。(資料畫面/取自東森新聞)

法務部廉政署於100年7月20日成立,誓言貪腐宣戰並結合政風檢察及相關司法機關進行全面性防貪肅貪工作,讓廉潔成爲國家核心價值。但就在廉政署成立屆滿一週年之際,竟爆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件,監察委員趙昌平認爲,這顯示廉政績效堪慮,廉政署工作推動是否積極有效,有檢討空間

再加上近來新興毒品入侵臺灣,有快速增加趨勢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也將於24日下午前往調查局,聽取緝毒專題報告,並至該局幹部訓練所瞭解業務狀況及設施

事實上,在林益世涉貪事件爆發後,就有監察委員表示,現在廉政署組織隸屬設 計完全錯誤,既然廉政署主要負責查察行政案件主張廉政署應設在監察院底下,讓監察院有直接深入行政單位調查的職權,才能發揮積極作用。

監察委員李復甸曾經在受訪時指出,現在檢察官要負責刑事案件,調查局也在處理此類工作,又再設一個廉政署,結果變成三個單位在打架。李復甸說,廉政署不是查刑事案件,而是行政案件,它是原屬各單位中的政風體系,若當初組織設計時設在監察院下,讓監察院具備直接深入到行政單位的調查工作,如此才能積極地發揮防貪、肅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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