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收6300萬躲過貪污 男把風分紅700元遭判7年6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收陳啓祥6300萬元喬合約一審遭輕判7年4月徒刑舉國譁然,特偵組痛批法官「違背國民法律感情」。法界人士透露,新北市曾有一名男子幫忙把風,讓朋友搶超商,事後僅分得700元,卻被判7年6月徒刑,讓人不禁質疑司法公平性

▲林益世得知判決,聲明不滿被指爲恐嚇得利,表示將會上訴。(圖/東森新聞)

律師蔡文玲接受《蘋果日報》採訪表示,楊姓男子(19歲)4年前幫兩名未成年朋友把風,當時他們拿西瓜刀犯案,架住女店員脖子,得手1萬5000元,楊男「分紅」700元,被判刑7年6月。律師莊秀銘說,結夥搶劫觸犯刑度7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相信法官考量楊男僅分得700元,才「輕判」7年6月。

對於外界質疑法官「輕判」、「縱放」林益世的不滿聲浪,律師認爲,法官除依法量刑,也應考量國民情感和傾聽民怨臺北地院法官認爲林益世不構成貪污罪,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宣判林應執行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扁獄中怒吼:法院國民黨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