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北元/愛 讓受刑人回家

▲不離不棄的愛,讓犯錯的人能夠回到正途。(圖/視覺中國CFP)

我認識一位叫做平安的人,他的平安是他太太一生中最大的平安。

十幾年前,平安因爲涉及槍砲、毒品流氓感訓殺人未遂等罪名,一共被判刑二十幾年確定,入監服刑,那時候他還不叫平安,他是妻子生命裡沉重而掛念的負擔。判刑確定後平安在妻子來會客時告訴她,不必等他了,離婚改嫁吧。

是啊,在監獄裡這樣的場景話語每天都在上演,縱使一開始妻子心如石堅,決意等待,但時間是殘酷的,刑期走不了幾年,會客的次數漸漸減少,最後杳無音訊,再有消息大概就是一紙離婚協議書了。

我猜想,當平安的太太告訴他:「這種話你講一次就好,不然會傷我的心。」他可能也不敢相信,眼前的這個女人,真的可以等十幾年,等到他回家。但因爲在教會工作的妻子堅定不移、風雨無阻的腳步,一走就是十年,讓一個頑劣不堪的幫派份子開始相信,出獄後還會有一個家不是夢;而妻子越是忠貞,他越篤定的告訴自己:「爲了她,我一定要改過自新,絕不讓她白等十多年。」

平安真的平安出獄了,也因爲妻子的等待,他真心的認錯悔改,除了建立起基督信仰之外,也回頭拾起書本,考上大學,明年六月要從社工畢業,他的志願是成爲一個可以幫助別人的社工師。

平安現在是我的好弟兄,固定在更生團契聚會

▲得到家人的支持,是受刑人能否迴歸社會很大的關鍵。(圖/視覺中國CFP)

然而,相對於平安的平安,有位我在通信輔導的受刑人,他的境遇就大不同了。他因爲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期加上假釋的申報時間,初估要將近六十幾歲才能出獄。幾年前他剛入獄時,妻子也說要等他,但鐵牆的阻隔,連見一面都要等待一個禮拜,他的妻子精神狀況開始出問題,罹患憂鬱症,沒多久,三十幾歲就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位受刑人來信談起這段往事,仍然傷痛欲絕。

坦白說,平安的妻子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個案,許多受刑人都在服刑期間面臨了婚姻破碎的命運,這是犯錯的代價之一,除了自己失去人身自由外,整個社會關係也被剝奪的一乾二淨,幾年牢坐下來,無親無友,妻離子散

犯錯就是要付出代價,面對國法制裁,然而一旦受刑人即將假釋出獄時,法務部檢視假釋準否的條件之一是社會支持度,這一項當然包括親人的往來狀態,換句話說,一位在服刑期間與家人能保持良好互動的受刑人,出獄再犯的可能性是比較低的,因爲家人的接納,受刑人有了迴歸社會的基本依靠。

從這個角度回頭看看現今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雖然在第二十八條有規定所謂的每月一次「與眷同住」的機會,但這是一級受刑人才有的福利,而從四級受刑人晉升至一級受刑人,那是一段漫長光陰,長到足以讓人華髮垂地如雪。如果現行假釋審查標準是正確無誤的,家人支持度是降低再犯可能性的重要指標,那現行的累進處遇制度設計爲什麼要如此考驗人性呢?爲什麼讓許多人的婚姻都破碎後,再來奢求受刑人要有良好的家人支持度纔是適合迴歸社會的人呢?讓四級受刑人也有機會享有與眷同住的福利,用最小的成本,試着讓受刑人有較大保住婚姻的可能性,應該是符合獄政教化宗旨的。

畢竟,平安的平安真的是神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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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北元作家、更生團契志工,曾任律師。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