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北元/別當羞辱自己的共犯

▲當有人冒犯你時,你絕對也是造成這種感覺共犯,因爲你心中也接受了它是種對自己的侮辱,所以覺得受傷。(圖/視覺中國CFP)

媒體報導,近日某知名主持人錄製節目時,因別人的開玩笑,惹得他當場飆罵,而隨着狂譙的影片流出,被罵者日前在直播痛哭,打算提告,隨後飆罵的主持人也開記者會道歉,希望能求得諒解。

我想這一件事對被侮辱者造成傷害,是因爲狂譙的影片流出,他被冒犯的情況被公諸於世,對他的人格心靈產生重創,因此他似乎必須有所行動,來表達對自己人格尊嚴的維護。這就像兩個人吵架,現場若沒有其他人在場,吵完了也就結束了,也許兩個人會有一段時間不說話,也許從此不再是朋友,但不至於要對簿公堂;而一旦吵架的時候有其他人在場,那問題就往往會失焦,從原有的問題變成雙方面子問題,弄到最後難以收場

對於冒犯或者是侮辱,西元二世紀的時候,羅馬的奧勒利烏斯就說:「拋掉你的意見,(我被冒犯)的埋怨也會被拋掉;拋掉我被冒犯的埋怨,就不存在任何冒犯了。」

這是一個非常有哲理的說法,也就是說,某程度上當有人冒犯你時,或有人對你不敬時,那你絕對也是造成這種感覺的共犯,因爲在你的心中,你也接受了它是種對自己的侮辱,所以會覺得受傷,開始埋怨。如果你不認爲那些事是侮辱,並停止埋怨,你就不會感覺被侮辱了,只有當你緊緊抱着別人對你的羞辱言語或行爲,無法釋懷,一直活在別人的情緒眼光中,那麼,你纔會別無選擇地成爲羞辱自己的共犯。

所以說,自己是不是被侮辱或冒犯,其實決定權並不全然在飆罵的一方,某程度上也在自己,自己對於自我的肯定夠不夠?自我肯定的能力不夠,可能動不動就會有被侮辱或冒犯的感覺,這該算是一種對號入座吧,自卑感強烈的人尤其明顯;而一個非常清楚自己能力與價值的人,縱使外在的羞辱行爲可能依然存在,但你抵抗成爲共犯的意志力就變堅強了,你會很明白自己不是在爲別人的眼光生活着,更不會讓別人的情緒決定自己的社會能力與評價,被羞辱或冒犯的感覺也就降低了。

印象非常深刻,自己剛從監獄回來的時候,非常害怕參與社交活動,而且縱使勉強自己去了,也很容易感到自己被羞辱,回到家裡自己一個人傷心難過。但當冷靜下來,與同行的朋友重新檢視自己感覺被侮辱的特定事件,就會發現自己內心的軟弱作祟的成分居大多數,別人可能只是無心的一句話罷了,說穿了,是一場誤解。

至於喜歡做出羞辱別人動作語言的人,通常是一個人彰顯權力的一種方式,在職場上軍隊中,甚至在監獄裡,都經常出現老鳥欺負菜鳥狀況,就是最好的明證。生命老練應該是讓一個人的行爲舉止更加圓融練達,但傲慢的人卻會將生命的老練當成權力的來源,以此對人頤指氣使,恣意妄爲。

當一個人走過的橋比別人走過的路還長時,他的生命應該是更謙卑,應該是更充滿着可以祝福別人的能量,而非羞辱他人的權力。但是期待人人都能如此去詮釋自己人生的練達並不容易,所以,總而言之,碰到了突如其來的侮辱時,這也許是一種霸凌,也許是一場誤解,但記得,別當傷害自己的共犯。(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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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北元,作家、更生團契志工,曾任律師。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