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傷居民 「喂狗愛爸」被北京法院判賠7500元!

▲許多人都會在街頭餵食流浪狗。(示意圖,非當事狗/達志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北京一名王姓男子去年在家附近被一隻流浪狗咬傷,他怒告經常餵養流浪狗的鄰居杜姓男子,並求償醫藥費。北京法院近日公佈判決結果杜男長期餵養流浪狗,使狗產生依賴,但卻沒有加以約束,導致王男被咬,應該負起賠償責任,賠償1666元人民幣(約7500元新臺幣)。

根據《新京報》報導,王男表示,自己在2016年9月5日經過杜男門口,看見杜男的母親在門口喂狗,突然被狗襲擊,導致他左小腿被咬傷,傷口長達7公分,「他們母子就愛喂狗,但又不管,我被咬的時候,他媽只是在旁邊傻看着!」

據瞭解,咬人的流浪狗在2015年出現,並一直受杜男和家人餵養,杜男甚至還收留流浪狗所生的小狗。王男認爲杜男愛喂狗,又不管理,害他被咬傷,怒把杜男告上法院,但杜男卻認爲自己沒有做錯,「咬人的是流浪狗,和我沒有實質上的飼養關係,我不是他的主人,而且我也沒看到他被咬,不關我的事。」

法院表示,對流浪動物產生惻隱之心是好事情,值得讚賞,但有些動物會有攻擊行爲,沒有人來約束的話,可能會發生傷害意外。法院指出,咬傷王男的確實是流浪狗,但杜男的餵養行爲不可避免地讓動物產生食物依賴,使得動物長期生活在附近,就是有了長期固定的餵養事實,「作爲餵養人,杜男沒把狗管好,或是將狗送往其他公益機構,放任狗攻擊人,導致王男被咬傷,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後判杜男需支付王男醫藥費1416元、交通費250元,並且進行書面道歉。杜男事後相當不滿,認爲自己沒有養狗,還提起上訴要求改判,但卻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流浪狗會在有人餵食的地方長期出現。(示意圖,非當事狗/達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