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誤觸市場捕鼠獸鋏受傷 動保處開罰攤商3萬元

攤商現場交出所持有的另1個獸鋏。(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遭獸鋏夾傷的受傷流浪貓,已由愛心民衆救援送醫。(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板橋區一處市場廖姓攤商爲了捕鼠,違法在攤位下方櫃子內設置獸鋏,老鼠沒抓到,卻夾傷無辜流浪貓,廖姓攤商坦承使用獸鋏,動保處指出,捕抓動物使用獸鋏已違反動保法開罰1萬5000元;另傷害動物情事依據動保法第30條再開罰1萬5000元,共開罰3萬元,受傷流浪貓已由愛心民衆救援送醫。

動保處22日民衆通報,板橋一處市場有流浪貓被獸鋏夾傷,疑爲市場內某攤商設置,接獲通報時該攤商雖然已休息,但動保處當晚隨即向通報人取回重要物證獸鋏,並會同通報人至攤位附近搜尋有無其它獸鋏,擔心再有動物受傷,幸好現場並未發現其它獸鋏或動物受傷。

23日動保處會同通報人、當地里長、市場處承辦人員、市場自治會主委及派出所員警到場稽查,廖姓攤商坦承使用獸鋏,並表示已一段時間沒有使用,近日因山藥被老鼠咬才又使用,目的是抓老鼠,放在攤位下方櫃子內,不是要傷害貓,表示獸鋏來源爲10多年前五金行購買,現場並交出所持有另1個獸鋏。

動保處表示,違法使用獸鋏或山豬吊除依照動保法開罰,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也在25日正式生效,任何人不得於本市內製造、販賣、陳列、出租、出借或使用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拆除或銷燬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拒絕,違者將再依自治條例處最高7萬5000元罰鍰,民衆如有發現有人非法設置獸鋏,第一時間可通報動保處24小時專線(02)29596353處理,避免造成動物受傷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