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憶如:官派董事不能分紅 前夫每月僅5千車馬費

劉憶如表示,其任職臺積法人董事前夫,並未如民進黨所說支領8百萬酬勞,每月僅領5千元車馬費。(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對於民進黨質疑,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在2010年任命前夫李鍾熙擔任國發基金臺積電的法人董事,並要求她應該對李是否有領8百萬薪資做出迴應。劉憶如在稍晚指出,官派董事不可參與分紅以及領董監酬勞,李鍾熙平均每個月僅領由國發基金所支付的5千元車馬費。

劉憶如說,國發基金所投資公司,有些會給官派董事車馬費,但並非強制;另官派董事如果爲經建會人員或是具公務員身分,每個月平均都不可領超過8千元的車馬費,但要是官派董事不具公務員身分,則車馬費的金額就不受限制;至於董監酬勞和年底分紅的部分,官派董事不管是否爲公務員,都不能領。

另外,對於民進黨質疑劉憶如指派前夫出任臺積電董事,未顧及利益迴避,劉憶如迴應,如果真的有涉及利益、或是官派董事能夠領分紅及董監酬勞,那麼別說是前夫,就連朋友該回避;但劉憶如也說,國發基金的官派董事多爲學者專家,不但只能領車馬費,甚至還有揭露財產問題,何來利益之有?況且許多官派董事都是她的好朋友,所以「利益迴避」的定義應該更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