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中高齡勞動力 4項補助計劃今起受理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經驗補助計劃》等4計劃,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本報系資料照)

我國自2020年起人口呈現負成長,未來勞動力減少是各行各業都需面對的重要課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22)日公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專法的多項補助,藉此保留住高齡勞動力,今日公告起即開始受理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等4計劃,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以因應勞動力的不足。

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表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是補助僱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0%、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者,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

舉例來說,A公司於今年度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1人,該名員工雖屆臨退休但也願意延後退休,則A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30%,即可提出申請,持續僱用6個月以上且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以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薪資計),而申請該計劃職員人數須達3人才可領取補助,而回聘並不符合申請標準,必須是持續僱用。

淑惠說,《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及《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是爲強化即將屆臨退休的64歲中高齡者工作技能,鼓勵僱主爲其辦理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

如僱主指派64歲員工赴外到國內公開招訓的訓練單位參加職業訓練,可申請70%的訓練費用補助;若僱主爲64歲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則可申請諮詢費用或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補助,也可多單位聯合申請,每一僱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上述2計劃可同時申請。

最後的《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部分,是針對聘僱已退休65歲以上員工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如事業單位所聘僱的退休高齡者具有專業技術及經驗者,可提出計劃申請補助,每位受僱用的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僱主10萬元,每位僱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