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蚵仔寮須拆屋還地 公聽會尋求救濟

臺中市龍井區蚵仔寮居民面臨拆屋還地窘境地方民代舉辦公聽會,盼尋求解套方法。(林欣儀攝)

因數10年前農地重畫過程行政程序未臻完善,臺中市龍井區蚵仔寮有上百戶居民最近面臨必須拆除現有房屋、還地給地主的窘境,居民們憂心未來沒地方居住,紛紛向民代陳情,地方28日召開公聽會,盼釐清土地變更爭議、幫助民衆完成救濟程序。

無法接受多年來居住的房子竟要被拆掉,蚵仔寮自救會表示,前臺中縣政府於1962年辦理「臺中縣龍井示範農村農地重畫區」作業時,雖讓居民能繼續在原處居住,卻未告知他們擁有優先購買權,導致土地被分配給原地主,歷經半世紀,原地主又將土地出售,新地主要求他們以每坪10萬元購買土地,否則就必須拆屋還地。

市議員陳世凱指出,長達世紀以來,都沒有人對蚵仔寮聚落的居民居住權提出異議,現在纔有地主要求他們拆屋還地,其中有許多疑點需要釐清,要求市府應嚴肅對待此問題,不能讓居民權益受損。

臺中市府地政局指出,包括龍津段798、799及802、803地號共4筆土地,面積總計5700坪,有上百棟的建物所有權人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最近地主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此案因此於私權爭執,目前進入已司法審理程序,將待判決結果後做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