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告「龍口」 兩代商標戰落幕

東森新聞記者吳竣翔/臺中報導

龍口粉絲」這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米粉品牌卻爆發商標大戰老字號的龍口有限公司被控仿冒同行龍口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遭到起訴,法官查出,這兩家早在42年前就因爲商標爭議和解,而且一個標裝上龍的圖騰,另一家是銀鍋,並無侵犯商標意圖,因此判龍口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慧芬無罪,全案定讞。

講到粉絲,就會讓人想到「龍口」,這個老字號品牌深植人心,點進去公司網頁,各種包裝商品應有盡有;就是因爲知名度太高,因此引發商標大戰,「龍口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控告「龍口有限公司」仿冒,兩家商標大戰從42年前就開打。

兩家粉絲創辦人都是山東人,民國38年來臺後分別設立公司,而且都以山東老家附近的龍口命名仔細觀察包裝,龍口食品生產的粉絲包裝上有個大大的龍頭圖案,龍口有限公司的則是個銀鍋圖騰;一家叫龍口制粉廠,另一家是龍口粉絲廠。

3年前,龍口食品發現龍口有限公司在販售的龍口食品系列產品包裝上,使用近似「龍口牌及圖」的註冊商標,認爲會讓消費者混淆誤認,要求對方停止侵害商標權,並委請律師提告。

法官認爲,龍口有限公司的包裝並無侵犯商標意圖,判無罪全案定讞,該公司今天也在報紙刊登聲明啓示。兩家龍口商標大戰從上一代延伸到這代,紛紛擾擾40多年,希望就此畫下句點,畢竟和氣才能生財。